2018年2月28日 星期三

2018-03-07進度:深信業果(三)

52A08:58 - 52B17:58

<第三組>
【第二分別思惟分二,】
分成功兩部份:

(p110) 【① 顯十業道而為上首,② 決擇業果。 今初】
接下來分別思惟,是介紹十業道的整個內容。分二:先是說明以十業道為根本的原因。再進一步詳說十業道的差別。

因為現在這個業主要的就十樣東西,主要的就是這樣十樣東西─善的,一方面;反過來就是惡的。其次呢,決擇業果,這樣的業感果,跟業到果之間的種種的關係,我們了解。所以你了解了這一些業以及業到果的這個關係,你了解了,那個時候你就曉得這個惡的是萬萬不可以造,要斷除;這個善的要努力去修、去積累啊,就有一個行持的標準。所以這個所謂的正知見,就是如理地、正確地了解這些內涵。看文:

【◎ 如是了知苦樂因果,各各決定及業增大,未作不會,作已無失。彼當先於何等業果所有道理發起定解而取舍耶,】
由前面所說,了知苦樂皆業所感、業能增長廣大、沒有造的業不會遇到已造的業也不會失壞。現今應當對於那些業果的內容,先產生決定的信解,以作為取捨的標準呢?

那麼在這種狀態當中,那什麼樣的業感果的這個道理,我們要認識,認識了好照著去做呢?

【總能轉趣妙行惡行三門決定,三門一切善不善行,雖十業道不能盡攝,然諸粗顯,善不善法罪惡根本諸極大者,世尊攝其扼要而說十黑業道,若斷此等,則諸極大義利扼要亦攝為十,見此故說十白業道。】

(p111) 總括起來說,能夠感得善惡的妙行、惡行,都從這個地方起的─三門。這個三個門,門是通達,那這個地方開始引導你,走向這個善惡業感善惡果─身、口、意三樣。這個身、口、意的一切的壞的、好的,雖然業道不能完全無遺地包含,但是最粗顯的、平常的,對我們凡夫來說也只是粗顯的,這已經可以統攝無遺啦!好的是善─十善業,惡的是惡─十惡業,世尊把這個綱要說出來,說十黑業道。把這個斷除掉了,那麼得到種種的、大的好處;善業也是,反過來叫作十個白業道。

【《俱舍論》云:「攝其中粗顯,善不善如應,說為十業道。」】
俱舍論說:「總攝這個最粗顯的善、惡兩類,不外這十樣東西:十善業、十惡業。」

下面就引那個經論上面說明,論上面告訴我們,總攝這個最粗顯的善、惡兩類,不外這十樣東西:十善業、十惡業。

【《辨阿笈摩》亦云:】
辨阿笈摩也說:

那個經上面也說,這個《阿笈摩》就是《阿含》。狹義地來說,《阿含》限於小乘的,真正廣義地來說,佛說的一切經教都是《阿笈摩》。通常我們大乘教法分開來的時候說,那麼就把那個小乘的經典是都歸到這個,實際上就是根本教典,根本教典。換句話說,這個大綱它這個裡邊都有的,可是深跟細的話,那麼這個沒有。就像小學,國語、算 (p112) 術都有,那麼國語分開來又變成功什麼,算術分開來又變成功什麼,這樣。所以現在既然講粗顯的,那個大綱全部有了。

【「應護諸言善護意,身不應作諸不善,如是善淨三業道,當得大仙所說道。」】
「應該好好的保護,我們開口應該講善,然後意地應該行善、淨,然後身口也不要做種種不善業;如果能夠這個三業清淨的話,就可以得到佛告訴我們應得的種種好處了,這個就是略教戒經。」因此,佛說:諸惡莫作,眾善奉行,自淨其意,是諸佛教。

這個就是《戒經》。《戒經》上面釋迦世尊告訴我們這個略教戒,就是這樣。應該好好地保護,我們開口應該講善,然後意地應該行善、淨,然後身口也不要做種種不善業。如果能夠這個三業清淨的話,就可以得到佛告訴我們應得的種種好處了。這個就是略教戒,略教戒經。

<第四組>
p. 121
【由善了知十黑業道及諸果已,於其等起亦當防護,使其三門全無彼雜。】
所以,在善於了知十惡業道及其果報的內容後,當嚴加防護,使身口意三門,不受任何的雜染。

我們對於這個十種惡業,以及感得的果,這個道理能夠了解了,那麼這個時候對於它的「等起」─就由此而起的,由於這個十惡業而起的其他的種種的行為,也努力地防護。主要的指這個十樣。那麼由這一個而其他的,其他的不外由這個十業而引發的,也努力地去防護它。總歸使得我們這個身、口、意三業,都不要染上雜染不清淨的。

【習近十種善業道者,即是成辦一切三乘及其士夫二種義利,所有根本,不容缺少,故 (p113) 佛由其眾多門中數數稱讚。】
十善業道,是一切善行的根本,從聖者乃至凡夫,都是以此為基礎。修學十善業道的人,能成就三乘的果位。(三乘,是聲聞乘、緣覺乘、菩薩乘。」即使凡夫也能獲得二種義利。(二種義利,是增上生及決定勝。增上生,是生生增上之因,如持戒能得圓滿人身,布施能得圓滿資財,忍辱能得圓滿眷屬。決定勝,是畢竟成就之因,如得證菩提果、涅槃果等。)所以佛在各各經典當中,常以各種不同的方式,來稱讚十善業道的殊勝利益。

反過來呢,那我們就斷了十惡就是修習十善,而這個十善就是一切三乘士夫─下士、中士、上士所有的好處的根本,這個是根本。從這個根本上面,然後慢慢地增長圓滿,這是必不可少的,必不可少的根本。所以佛在各方面、眾多方面特別地說明。

【《海龍王請問經》云:】
海龍王請問經說:

這個《十善業道經》一樣的,這《十善業道經》就是《海龍王經》當中的一部分、一品。

【「諸善法者,是諸人天眾生圓滿根本依處,聲聞獨覺菩提根本依處,無上正等菩提根本依處,何等名為根本依處,謂十善業。」】
「有種種善法,是得圓滿人、天眾生的根本依處,是成就聲聞、獨覺、菩薩三乘聖者的根本依處,更是成佛的根本依處,這根本依處的名稱是什麼?就是十善業。」

說這個「善法」,實際上這個善法什麼?就是這個十善業,反過來就是十惡業。這是「諸人天眾生圓滿根本依處」,它不但是根本而且是圓滿。就我們下士來說,要想獲得人道,要想獲得天道,它不但是根本而且是圓滿的。你一定要有了這個,才能夠得到人、天。那麼根本跟圓滿要說一下。你有了這個你就可以得到人道當中,但是得到人道當中, (p114) 是不是人當中好呢?有很多人雖然生在人當中啊苦不堪言,那就是不圓滿,就是不圓滿。這個我們要了解的,這樣。所以你這兩樣東西做到了,那一定在人、天當中,非常好。
不但是下士,然後呢中士就是聲聞、獨覺,「聲聞、獨覺根本依處」,而聲聞、獨覺的根本還在這個上頭,不過把這個根本上面更深、更遠、更廣。不但聲聞、獨覺,無上菩提還是它呀!還是它。所以從這個上面我們了解:哦,原來為什麼真正修行,必定從這個上面。你有了根本然後向上,枝葉、花果樣樣都圓滿,沒有根本還談其他的圓滿,這不是開玩笑嗎?就像沒有根、沒基礎一樣。沒基礎,你造房子,你說造一個摩天大廈,那都是開玩笑。

【又云:「龍王,譬如一切聚落都城市埠方邑國土王宮,一切草木,藥物樹林,一切事業邊際,一切種子集聚,生一切穀,若耕若耘及諸大種,皆依地住,地是彼等所依處所,】又說:「龍王,譬如一切的聚落、村莊、城市、港灣、都邑、國土、王宮;一切草木、藥物、樹林;包括一切的收成,從種子播種、耕耘、到出生一切的穀子,都是依地而住,地是以上一切所依止的處所。

繼續又說,這個是佛給海龍王講的,說:「龍王啊!就像所有我們眼前的,不管城市啊樣樣東西,以及草木、樹林,所有這個,沒有一個例外的,事業邊際,種子集聚啊等等,都依地。這個地是根本,沒有地,其他的什麼都沒有!」那麼這個比喻什麼呢?說:

(p115) 【龍王,如是此諸十善業道,是生人天,得學無學諸沙門果,獨覺菩提,及諸菩薩一切妙行,一切佛法所依上處。」】
龍王,同樣的,十善業道,是生人、天、聲聞、獨覺、菩薩、佛所依止的處所。」

同樣地,這個「十善業道」就是一切善法的根本,是人、天,然後聲聞、緣覺、菩薩、佛,都依止這個上來的。

【是故《十地經》中.稱讚遠離十不善戒所有義理。】
所以十地經中,稱讚能遠離十惡業所有的義理。

不管是小乘經典、大乘經典,都稱讚啊,我們修行要從這地方開始啊!

【《入中論》中亦總攝云:「若諸異生諸語生,若諸自力證菩提,及諸勝子決定勝,增上生因戒非餘。」】
入中論當中也總結說:「所有凡夫、聲聞、獨覺、及菩薩的增上生因、決定勝因,除了戒以外,沒有其他的。」

經是這麼說,論呢?論也這麼說。它就說,「諸異生」,就是我們凡夫;「諸語生」就是聲聞,聲聞是聽了佛所說的言教,然後修行而來的所以叫諸語生。「自力證菩提」就是獨覺,「若諸勝子」那個就是菩薩,「決定勝」究竟成佛。所有從人開始,一直聲聞、緣覺、菩薩到佛,他一切的好處,若增上生,若決定勝,都是什麼?都是這個,都是這個─十善業。戒,戒的根本就是這個。

<第五組>
(p116) 【◎ 如是不能於一尸羅,數修防護而善守護,反自說云,我是大乘者,極應呵責。】
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對一個小小的戒,不能好好的守,反而說我是大乘,這種人那是極應呵斥。

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我們了解,我們如果說對一個尸羅,乃至於最起碼的一個小小的戒,而不能好好地守,反而說「我是大乘」,這種人的話,啊,那是極應呵斥!不但是呵斥,應該,應該「極應呵斥」!我們現在有很多人就犯了這個毛病,說:「啊,這個大乘,這個小的地方不計較啊!」錯了!反過來說,大乘尚且不可以說小的,小乘難道就可以說大了的嗎?這是我們要了解哦!所以不管任何情況之下,我們要了解這個事實。我們總是要懷著慚愧努力深學啊!努力深學。自己做到,這個才對,不要隨隨便便了解了一點名相、文辭,就以為對了!這是一個很大的錯誤。乃至於了解了一點點文辭、名相,作為藉口,那更是非常可怕!

【《地藏經》云:「由如是等十善業道而能成佛,若有乃至命存以來,下至不護一善業道,然作是言,我是大乘,我求無上正等菩提,此數取趣至極詭詐,說大妄語,是於一切佛世尊前欺罔世間,說斷滅語,此由愚蒙,而至命終,顛倒墮落。」】
《地藏經》說:“說像上面所說的這個十善業,是由一步步上去乃至最後究竟圓滿。如果說你這個十個根本當中乃至於最起碼的一個,你都不能好好的努力持守,反而說我是大乘,我是求無上菩提而不在意這種小地方;說這種話的人,這種人至極詭詐,完全是欺騙,說的是大妄語,是一切佛前說欺誑語,說斷滅語。這個好可怕。隨便一點點都不可以,何況十方一切諸佛?因為他這個愚蒙,命終以後一定墮落惡趣。”

這個引經,《地藏經》。實際上這個《地藏經》是《地藏十輪經》。平常我們說地藏三經:《本願經》、《占察善惡業報經》跟《地藏 (p117) 十輪經》。這一段話在出在《地藏十輪經》上面的。說像上面所說的這個十善業,十善業等,是由這一個努力步步上去,乃至最後究竟圓滿,這樣,這個都是它的根本。儘管你到上面去,將來越造越多,但是根本是決定啊是不能壞的!
如果說,你呀,那個不管你說什麼,你這個十個根本當中,乃至於最起碼的一個,你都不能好好地努力,而反而說:「啊!我是大乘,我是求無上菩提,不在這種小地方啊!」這種話的人,這一個人「至極詭詐」,那完全是欺騙,完全是欺騙!他說的「大妄語」,說大妄語。這不但是大妄語,是一切佛前說欺誑語。因為十方三世一切諸佛,沒有一個例外地,他們告訴我們:修行一切善法的根本是十善業。而現在這個人,居然說這種話,那豈不是違背了佛說的?他反而說他是大乘,不從這個地方去,那豈不是欺誑了十方一切諸佛?這個好可怕!隨便一點點都不可以,何況十方一切諸佛?這個說這個斷滅語,因為他這個「愚蒙」,那麼命終以後墮落。這個墮落什麼呢?惡趣!一定墮落惡趣。這個我們要了解的。

【顛倒墮落者,於一切中,應知即是惡趣異名。】
“顛倒墮落”,即是惡趣的異名。

這一點我們應該認識,應該認識。好!整個的說明了, (p118) 現在我們說:哦!這個,那麼現在我們要真正修習了,這個,說業是哪些啊?告訴我們十業,這個十種。現在我們把這個十種一個、一個分別來去認識它。說第二,

p. 122
【決擇業果分三,】
這個分三部份:

【① 顯示黑業果,② 白業果,③ 業餘差別。】
這個黑業,業跟果;白業,業跟果。以及除了這個以外,還有一些相關部分。那麼了解一下。

【初中分三,】
關於黑業果分三部份。

【① 正顯示黑業道,② 輕重差別,③ 此等之果。 今初】
第一個,正式說明黑業道,這個十個黑業道是什麼;然後這個十個黑業道輕重內涵; (p119) 第三個,這樣的業感得什麼樣的果。分別來說一下,這就是所謂殺、盜、淫,身三、口四、意三,一樣樣說下去。

【◎ 云何殺生。〈攝分〉於此說為,事想欲樂煩惱究竟五相,】
如何是殺生?《攝抉擇分》對此宣說為事、想、欲樂、煩惱、究竟五種相,要有這個五樣東西,殺害這件事情就圓滿了。

殺生呢,什麼叫殺生?我們知道、了解的:殺害有情眾生。做這一件事情,這個業要經過,要有這個五樣東西的話,那麼這個殺害這件事情就圓滿了!這個是《瑜伽師地論‧攝決擇分》上面說的,但是我們也可以把它簡化一下。

【然將中三攝入意樂,】
而本論是把中間的想、欲樂、煩惱三相攝入意樂一相之中,

「中三」是什麼?想、欲樂、煩惱。這個想跟欲樂,「想」就是你想對、不對,這樣;「欲樂」就是你為什麼要想這樣去做;以及你心裡的「煩惱」。這個都是什麼?我內心上的心理狀態。所以把這三樣東西總攝起來,說成功「意樂」─你內心的一種意樂、好樂,從你的動機開始,為什麼要這樣去做的種種心理狀態。把這個變成功「意樂」,一樣。

【更加加行攝為四相,】
再加上加行,總共攝為四種相,即:事、意樂、加行、究竟。

(p120) 然後再加是加行,「加行」就是你有了這個心理,然後開始用種種的行為去做了,變成四樣東西。那麼總攝起來:

【謂事意樂加行究竟,易於解釋,意趣無違。】
以這種方式更容易了解,而內涵本身卻不相違背。

如果用這個四樣東西,來說明這一個殺生的話,更容易了解,而內涵本身卻不相違背,不相違背,所以他現在下面用這四樣東西。現在一樣一樣說一下。

<第一組>
【其中殺生事者,】
殺生的事,是指具有生命的有情,也就是命根沒有斷絕而仍存活的有情。

所以我們所謂殺生,當然那個是我們要殺,一定要殺的一個對象,對吧?就是你所說的那個殺的對象,這件事情是什麼?

【謂具命有情,】
換句話說,有生命的東西,這個就是有情,有情。

【此復若是殺者自殺,有加行罪,無究竟罪。】
如果是殺者自殺,只有加行罪,不得究竟罪。

因為這個殺生一定是殺的對方,所以假定說你殺的自己的話,你有加行罪卻沒究竟 (p121) 罪,因為這個四相當中,「事」沒有,你被殺的對象沒有,你殺自己了。這個它有一點,我們別小看這個地方哦!它所以對這個真正的行相,每一個地方都抉擇得非常清楚、非常細微,這有它的特別的原因在,暫時我們先不去提它。我們先了解這個行相,以後當我們學得慢慢地深入的時候,才了解它為什麼辨得這麼仔細。

【《瑜伽師地論》於此意趣,說他有情,】
《瑜伽師地論》以自殺不得究竟罪的意趣,或者為了分析殺生究竟罪的緣故,界定殺生事是排除自己的其他有情,但並不是說自殺沒有加行罪。

因為這個論上面告訴我們,所謂殺生的事一定殺的對方。所以說如果自殺的話,你沒有被殺的對方,所以這個罪不究竟。但是你有殺的這個行為呀,所以有它的加行,加行就是你「殺」那個行為,這個是有的,你只要沾上一點,就沾多少就有多少罪。但是究竟圓滿的話,要做事情樣樣做圓滿。意樂呢,意樂就是我們的心理,心理分成三樣,這個三樣前面說想、欲樂、究竟﹙編者按:疑師口誤,似應作「煩惱」﹚,現在我們看一看:

【想有四種。】
什麼叫「想有四種」呢?譬如說:

【謂如於有情事作有情想及非情想,於非有情作非情想及有情想,】
殺生的想有四種:① 對有情作有情想;② 對有情作非有情想;③ 對非有情作非有情想;④ 對非有情作有情想。

這個我們要了解一下。譬如說我想殺一個人,或者想殺這一條蛇,或者想什麼,這樣。然後呢剛才我看見外面有一條毒蛇,我準備去殺牠,這樣。那個時候「有情有情想」。然後你跑出去,欸!沒錯,真是你要殺的,這個是「想」對了。對吧!還有呢,如果你雖然想殺這條蛇,結果你殺錯了,那這個「想」就不對。因為你本來想的當中,要想殺這個蛇,結果你殺錯了,殺了另外一樣東西,結果殺的那個是個蚯蚓,那個不對了。你本來對那個蚯蚓,並沒有起殺心對不對?殺錯咧!
反過來呢,你想去殺那個蛇,結果跑得去你看見那個繩,那個時候你眼睛近視眼,你 (p124) 以為這是蛇。這個明明非有情,你跑得去殺它,那個時候又錯了。所以這個裡邊,它「非有情是非有情想」。你覺得這個不是有情,這個是條草繩,然後你隨便去跑得去,拿一個石頭丟過去,反正丟在那個草繩上沒有關係。欸!偏偏牠是一個有情的東西,你石頭丟下去把牠打死了。雖然打死了,但是你並沒有想要打死牠呀!這個概念不一樣啊!對不對?所以它分成功四部分:有情─有情想、非有情想;還有呢,非有情─是有情想、非有情想。分成四部分。

p. 122 (6)
【初及第三是不錯想,】
其中第一和第三是不錯誤想,

初是第一個,第一個是什麼?「有情有情想」,沒錯嘛!你說你想他,欸,你殺的就是他,那沒錯。第三個「非有情非有情想」,它不是有情,你做不有情想,它的確。你說這是根繩,它是繩,然後你沒有傷,並沒有錯。

【二四錯誤,】
第二和第四是錯誤想。(譬如說我想殺一個人,或殺一條蛇,我剛才看見外面有一條毒蛇,我準備去殺它,那個時候有情有情想,然後你跑出去沒錯,真是你要殺的,這個是想對了。還有呢?如果你雖然想殺這條蛇,結果你殺錯了,那這個想就不對,因為你本來想的當中,要想殺這個蛇,結果你殺錯了,殺了另外一樣東西,結果殺的那是個蚯蚓,那個不對了,你本來對那個蚯蚓,並沒有起殺心對不對?殺錯了。)

第二是什麼?他─你想的這個有情,結果呢,他不是有情想,你想錯了。第四,非有情有情想。這兩個。

(p125) 【此中等起若有差別,譬如念云,唯殺天授,若起加行誤殺祠授,無根本罪,】
論中說:這裡等起(思心所)上還有差別,譬如心想:我要殺天授,但是發起加行時所殺的是祠授,這種誤殺就沒有根本罪。

「等起」的話就是你的心裡面,由於你想這件事情,那麼你心裡想,你準備要殺,你就心裡面跟著這個想法而起的這個行為。譬如說你要想殺人家天授,天授。這印度人的習慣生了兒子,通常去求那個、那個天,或者求什麼祠堂,結果求到了,所以叫天授,是這樣,然後求那個祠堂的叫祠授。他要殺的那個人叫天授,結果殺的人殺錯了,殺到另外一個人是祠授,那沒根本罪,因為你的「想」不對啊!但是,其他的罪還有哦!

【故於此中須無錯想。】
所以,造根本罪的條件是需無錯誤想。

這個是「想」。第二呢?

【若其等起於總事轉,念加行時,任有誰來悉當殺害,是則不須無錯誤想。】
但是,如果發起加行時,等起是對於總的對象轉,也就是心想:不論是誰來,我都要把他殺掉。這就不需要無錯誤想。

這個「想」是─說你準備想這個,結果殺錯了。如果你想的時候,你想:不管什麼人來,反正來我就要殺。結果來了一個人,你就把他殺了。那本來你的原意就是這樣的,所以那個時候不管他誰,都有根本罪。

【如是道理,於餘九中,如其所應,皆當了知。】
本來你的原意就是這樣的,所以那個時候不管他誰,都有根本罪。這樣的道理,在其餘九種業當中,都應按各自的情況如是了知。

(p126) 上面這個道理,說下面的都是這樣的。

【煩惱者,謂三毒隨一,】
殺生的煩惱,是貪瞋癡中任何一種。

煩惱就是貪、瞋、癡。就是你殺的時候,的的確確有不同的心情。有的是為貪而殺,譬如說吃葷的人,欸,歡喜:「喔唷!看見這個地方有一隻什麼東西,正好弄來吃啊!」他就殺牠,這是為貪心。為瞋心的話,這個我們容易了解。為癡心,還有一種什麼叫癡心?譬如印度的外道說:「哎喲,殺了這個東西以後,會得到什麼福報啊!」這個為癡,為癡。就是你不了解,到殺的時候並沒有貪、瞋之心。乃至於現在有太多的,「啊,這個動物本來是天生來要被我們吃的!」就是這樣。他心裡面並沒有貪、瞋之心,那個就是為癡。

【等起者,謂樂殺害,】
殺生的等起,是指你自然而然對於這個殺生很歡喜。

「等起者」就是說,那麼由於這個煩惱,煩惱相應的這種行為,就是說不管是什麼,你自然而然對於這個殺生很歡喜。有很多人哪,欸!他歡喜了,尤其是小孩子,他看見這小動物,他又跑得去要弄牠,把牠弄死。就是你問他心裡面為什麼,他也說不上為什麼耶!的的確確你問他現在的心理,他也並沒有貪什麼,也並沒有對牠瞋什麼,也沒癡什麼,這種心情什麼?叫煩惱的等起。就是說由於這個煩惱的心,他現在心裡面並沒有直接 (p127) 的這個煩惱的行相,確實由這個而來的,所以這個叫「等起」。

【加行中能加行者,謂若自作,或教他作,】
殺生的加行分二:一是能加行,一是加行體性。能加行,就是自作或教他作,

那麼我們加行要……這個去殺了。殺,誰來殺的?能作殺的這個動作,或者自己,或者教別人。

【二中誰作,等無差別。】
其中不管你自己做也是,你叫別人做也是。都是造殺生罪。

真正殺的時候不管你自己作也是,你教別人作也是。

【加行體者,謂用器杖,或用諸毒,或用明咒,隨以一種起加行等。】
加行的體性,就是使用器杖、毒藥或明咒,隨便以其中一種發起加行等。

加行的本體是什麼呢?那當然你殺人的時候,或者是你用刀,或者用杖把他打死,或者用藥把他藥死,或者用咒,「隨以一種起加行等」。

【究竟者,】
什麼叫究竟呢?

(p128) 【謂即由其加行因緣,彼爾時死,或餘時死。】
殺生究竟,就是通過加行因緣,導致被殺者當時死亡或者他時死亡。什麼時候死,什麼時候就圓滿,而且,

因為你這樣傷害了他,那個時候死了,死了嘛!對了。殺生的意思是什麼?把他的生命殺死,結果到那個時候他死了,那你的罪行就圓滿了。什麼時候死,什麼時候就圓滿。所以當你殺的時候圓滿了,就殺的時候圓滿;殺了以後沒死,到了後來死,那死的時候,你這個殺生這個罪就圓滿。

【此復如《俱舍》云:「前等死無本,已生餘身故。」此中亦爾。】
如《俱舍論》所說:「如果殺者在被殺者之前或者同時死亡,則無根本罪,因為殺者已轉為其他中陰身等身體的緣故。」此處也是如此(宗大師同意此看法)。以上事、意樂、加行、究竟四個條件具足,就是殺業究竟,得根本罪。

這個什麼意思呢?這個譬如說我,我去殺一個人,傷害一個動物乃至於。結果我傷害了他,被傷害了,他沒死;結果他沒死,我先死了。結果我先死了,這根本罪沒有,根本罪沒有。為什麼?我雖然傷了他,可是我已經死了。所以如果我死了,那麼這一生我造的業到此為止。因為我到此為止之前他沒死,所以這根本罪沒有,這樣。實際上呢,這個是小乘上面,當然現在是照《俱舍》上面。「已生餘身故」,因為你這一生已經完了嘛!你到下一生,到了中陰身也不曉得到哪裡去了!
所以實際上,真正的律部當中,它有各部的開合,各部的不同,這上座部怎麼判的,大眾部怎麼判的。譬如說以我們現在來說,我並沒有仔細認真地研究,據我所了解,譬如 (p129) 大眾部,根據南山道宣律祖說它的戒體的話,經過《法華》、《涅槃》開權顯實以後,這個說法跟上座部的很多,它有一點不太一樣。這我們這裡不談,在真正談到戒的時候,我們仔細研究。第一個殺,第二個,

造業的圓滿究竟四個條件

<第二組>
【◎ 不與取。】
不與取就是盜,他沒有給你,你自己去拿。

那麼在說「不與取」之前,我們這裡重新再提一下。說做任何一件事情的究竟圓滿的,需要幾個條件。第一個,你所做這件事情的對象,譬如殺生,那麼所殺的對象;偷盜,你所盜的東西。那麼盜的時候你一定起心動念,你心裡是什麼心,什麼心情;根據了這個心情,然後你採取的行動是什麼行動;採取了行動以後,這件事情做究竟圓滿了。譬如你偷人家東西,他原來的東西在那裡,你把那個東西搬走了,欸!那時候就成了,對吧?你要殺這個東西,把他殺死,那時就成了。每一樣東西,都是這個四個,這四個的內容是如此。所以關於這一點,後面每一個項目都是如此。所以第一個呢詳細解說,後面呢我就把文這麼念一下,大概有一個正確的了解。實際上這後面的每一部分,你們都應該仔細地去認識它,仔細地認識它。所以我講雖然講得簡單,你們真正應該好好地把這個把握得很牢,然後呢如法行持。

容易犯盜業的等起心

(p130) 「不與取」嘛,就是盜,他沒有給你,你自己去拿。這個「盜」的行相,通常我們總是覺得好像狹;「不與取」的範圍很廣,凡是他沒有給你,你拿,這個都是,都是。這一點我們要了解得清清楚楚。

【事者,謂隨一種他所攝物。】
這個「事」就是隨便拿一種別人,這是屬於別人的,別人所攝持的。

【意樂分三,】
不與取的意樂分三:

心裡面。

【想與煩惱俱如前說,】
想,即於事無誤想;煩惱,即貪瞋癡中任何一種;

「想」還是前面,就是說「這個是他的」嗎?還是「不是他的」嗎?「不是他的」嗎?還是「是他的」嗎?就是分四樣。煩惱就是貪、瞋、癡。

【等起者,謂雖未許令離彼欲,】
等起,即在未得到物主許可的情況下,令財物遠離彼處的心情。

就是由於你這個心情,心裡想,他雖然沒有允許,得到的允許,但是你心裡想: (p131) 欸,要把它拿走,要把它拿走。就是這種心情。這種心情你倒不一定是說有什麼煩惱,你不一定貪,不一定瞋,但你也莫名其妙看見了。所以我們往往看見那個,隨手你就把它拿了,但是你說不上來你是什麼心情耶!你好像「我並沒有貪這個東西」,你也沒有討厭它,這個就是什麼?煩惱相應的「等起」。這個是我們常常容易犯這個毛病。有太多的情況之下,對不起哦!這個還是煩惱相應的哦!

p. 123
【加行中能加行者如前。】
不與取的加行中,“能加行”即自作或教他作。

就是前面,或者自己做,或者叫他做。

【加行體者,謂若力劫,若闇竊盜,任何悉同,】
加行的體性,用了力把人家手上拿下來,或者偷偷摸摸的拿下來,都一樣。

加行的時候,或者你用了力把人家手上拿下來,或者偷偷摸摸地拿下來,都一樣。

【此復若於債及寄存,以諸矯詐欺惑方便,不與而取,】
而且別人存在那個地方,或你欠了別人,或人家放在那地方,你用騙詐的方式,你把它吞掉了,那就是盜了。

那麼盜別人是這樣。另外還有一種呢,債,或者是說別人存在那個地方,或者你欠了別人,或者人家放在那地方,到那時候你要騙、詐的方式,把它……。欸,別人存在那地方,到那時候你把它吞掉了,反正沒憑據。對不起,那就是盜。諸如此類。

(p132) 【或為自義,或為他義,或為令他耗損等故,所作悉同成不與取。】
不管你是為了自己,為了別人,或者雖然你不為自己,為了對他不好,要傷害他、損壞他、你祇要這樣去做,結果都是一樣。

不管你這個「不與取」是為了自己,為了別人;或者雖然你不為自己,為了對他不好,要傷害他、損壞他、要害害他:「這個傢伙擺在那裡,把它丟掉!」這樣。你只要這樣去做,那個結果都是一樣。

【究竟者,〈攝分〉中說:「移離本處。」】
什麼是究竟呢?在《攝抉擇分》中說是“移離財物的本處”。 

什麼是究竟呢?就是這東西本來在那裡的,你把它拿,從那地方移開了,拿到別地方,對了。

【於此義中,雖多異說,然從物處,移於餘處,唯是一例,】
這個裡邊有很多意義,最主要的就是說,那個東西擺在這裡的,你搬到另外一個地方去,那就算。

這個裡邊有很多意義,很多意義。最主要的就是說,那個東西擺在這裡的,你搬到另外一個地方去,那就算。但是有一些東西你不能搬哪!譬如田,田你怎麼搬哪?

【猶如田等無處可移,然亦皆須安立究竟,是故應以發起得心,】
但是有一些東西,你不能搬,譬如田,這個也有究竟的。換句話說你想辦法把人家的田吞沒,你覺得得到的時候,那這個究竟罪就成立了。

所以這個田這個東西,你沒辦法搬動的呀,那麼怎麼辦呢?這個也有究竟的。換句話說,你想辦法把那個人家的田吞沒,然後呢你經過了這番,你覺得:欸!我得到了。那時候 (p133) 你覺得得到的時候,那這個究竟罪就成立了。

【此復若是教劫教盜,彼生即可,】
假如你叫別人這樣去做,他聽你的,他有了這個想法,你雖然自己不知道,你還是得到了這個盜的根本罪。

假如你教別人這樣去做,他這樣地聽著你,你告訴別人想辦法把他那塊田弄下來,他然後經過了,他得到的時候,你雖然自己不知道,你得到了這個盜的根本罪。

師父教誡細微的盜相

【譬如遣使往殺他人,自雖不知,然他何時死,其教殺者,即生本罪。】
譬如:叫別人去殺人一樣。當這個人去殺人的時候,你不知道他殺了沒有,但是所受你教的人去殺人,這個被殺的人殺死的時候,你就得到了根本罪。

同樣地,就這樣,叫別人去殺人一樣。當這個人去殺人的時候,你不知道他殺了沒有,但是你所受你教的人去殺人,這個人,被殺的人殺死的時候,你就得到了根本罪。這個是盜。平常我們「殺」容易看得清楚,盜相非常細微,唉,這個盜相非常細微。盜相是最難防,最難防的!「盜」跟「妄語」兩樣東西難防極了,難防極了!所以當年我看那個大祖師的這些語錄,乃至於《沙彌律儀》,我記得二十多年以前我第一次看,覺得一看就懂了。就過了幾天去看的話,一看哪!啊,心裡面起個大警惕,發現我簡直根本沒懂,乃至於一點都做不到。所以現在很多人說看了一遍:「唉,這個《沙彌律儀》,我早就懂了,叫我再聽,我就聽不進。」唉!我心裡面聽了,真是呀!一個,我欽佩他,我說這個真是個大菩薩再來,我聽了這麼多都不懂,他一聽,居然就懂了。還有一個,我真是心裡 (p134) 面可憐,我說這種人他是邊都沒碰到,他自然覺得懂了。
所以為什麼要說這個話?我看見他們那個祖師的行持。古代的人固然如此,譬如近代的印光大師,他剛出家的時候在紅螺山行堂,手上沾到一點糖,沾到了以後,那我們隨便的話,可惜的,那舔一舔,那屬於一種滿好的─愛惜呀!或者抖掉了。他不!沾到了糖,馬上那個手,馬上拿起來,跑到那個存糖的地方,抖得乾乾淨淨,就這樣。這樣哦!然後呢跑到水上面去洗得乾乾淨淨。就是一點鹽,哪怕是。這個常住的東西就這樣。   
以後我另外跟著我的老師的時候,他就告訴我們:「私財如土,公財如命。」自己的錢像土,為什麼?捨嘛!那個土這個東西,哎,那東西你看見就討厭,最好人家拿去,最好!「公財如命」,或是說公家的東西,像命一樣。喔唷,一點點損害呀,現在我們不要說命啊,小小螞蟻叮我、咬我一口,蚊蟲叮你一下,喔唷,你趕快趕走,反正公家的事情就保護得這樣。那時候我就曉得:哦!原來真正的這個沙彌律儀不是那麼簡單哪!這是值得我們警惕啊!哦,現在我們自己的一點點事情,大家努力得不得了,公家的事情誰都不在乎,這是我們自己的業障太重,沒有賢善相。所以這裡順便一提,真正懇心修學的,要從這個地方著眼努力,要從這個地方著眼努力啊!
(p135) 你能夠這樣去努力去做,即使你做不到,煩惱重,你能夠這樣恭敬、努力的話,賢劫千佛當中一定有你份,一定能夠真解脫!剛才經上面佛親口說的,告訴我們清清楚楚,這就是我們的正知見。由於這個增上力故,儘管你這一世做錯了,到了龍當中,再出來碰見下一個佛,好,解脫!如果發了大心那是更好!一直成佛。這點概念我順便一提。
所以現在我們有情,有眼前的狀態,的的確確的,是,是。所以我剛才特別說商那和修這個公案,這麼了不起的大祖師,欸,對不起!跑得去,一來,不如佛世的時候專門搗蛋的六群比丘啊!這是千真萬確的事實啊!所以我們不要以為說:「哦!我做到了。」我們怎麼可能做得到?你拚命地努力都做不到,何況現在懶懶癱癱哪?不可以呀!所以我們要起大慚愧、大恭敬,拚命努力去做。你能夠這樣的話,那沒問題,賢劫千佛當中一定有我們份。

====== <<< 消文 >> ==========
1.
其中殺生事者,謂具命有情,此復若是殺者自殺,有加行罪,無究竟罪。
《瑜伽師地論》於此意趣,說他有情,想有四種。謂如於有情事作有情想及非情想,於非有情作非情想及有情想,初及第三是不錯想,二四錯誤,
殺生的事,是指具有生命的有情,也就是命根沒有斷絕而仍存活的有情。如果是殺者自殺,只有加行罪,不得究竟罪。
《瑜伽師地論》以自殺不得究竟罪的意趣,或者為了分析殺生究竟罪的緣故,界定殺生事是排除自己的其他有情,但並不是說自殺沒有加行罪。
殺生的想有四種:① 對有情作有情想;② 對有情作非有情想;③ 對非有情作非有情想;④ 對非有情作有情想。
其中第一和第三是不錯誤想,第二和第四是錯誤想。(譬如說我想殺一個人,或殺一條蛇,我剛才看見外面有一條毒蛇,我準備去殺它,那個時候有情有情想,然後你跑出去沒錯,真是你要殺的,這個是想對了。還有呢?如果你雖然想殺這條蛇,結果你殺錯了,那這個想就不對,因為你本來想的當中,要想殺這個蛇,結果你殺錯了,殺了另外一樣東西,結果殺的那是個蚯蚓,那個不對了,你本來對那個蚯蚓,並沒有起殺心對不對?殺錯了。)

2.
此中等起若有差別,譬如念云,唯殺天授,若起加行誤殺祠授,無根本罪,故於此中須無錯想。若其等起於總事轉,念加行時,任有誰來悉當殺害,是則不須無錯誤想。如是道理,於餘九中,如其所應,皆當了知。
論中說:這裡等起(思心所:就是你的心裡面想這件事情)上還有差別,譬如心想:我要殺天授(印度人的習慣生了兒子,通常去求那個、那個天,或者求什麼祠堂,結果求到了,所以叫天授),但是發起加行時所殺的是祠授(求那個祠堂的叫祠授),這種誤殺就沒有根本罪。但是,其他的罪還有哦!
所以,造根本罪的條件是需無錯誤想。
但是,如果發起加行時,等起是對於總的對象轉,也就是心想:不論是誰來,我都要把他殺掉。這就不需要無錯誤想。本來你的原意就是這樣的,所以那個時候不管他誰,都有根本罪。這樣的道理,在其餘九種業當中,都應按各自的情況如是了知。

天授梵云提婆達多。天處乞從謂天授與。從所乞處為名。故言天授。祠授梵云延若達多。因祭祠天而乞得子。故言祠授。

3.
煩惱者,謂三毒隨一,等起者,謂樂殺害,加行中能加行者,謂若自作,或教他作,二中誰作,等無差別。
加行體者,謂用器杖,或用諸毒,或用明咒,隨以一種起加行等。
殺生的煩惱,是貪(為貪而殺,譬如說吃葷的人)瞋癡(什麼叫癡心?譬如印度的外道說:「哎喲,殺了這個東西以後,會得到什麼福報啊!」或「啊,這個動物本來是天生來要被我們吃的!」)中任何一種。
殺生的等起,是指由於這個煩惱,煩惱相應的這種行為,就是說不管是什麼,你自然而然對於這個殺生很歡喜。(小孩子,他看見這小動物,他又跑得去要弄牠,把牠弄死。就是你問他心裡面為什麼,他也說不上為什麼!
殺生的加行分二:一是能加行,一是加行體性。能加行,就是自作或教他作,其中不管你自己做也是,你叫別人做也是。都是造殺生罪。
加行的本體,就是殺生的時候使用器杖、毒藥或用明咒,隨便以其中一種發起加行等。

4.
究竟者,謂即由其加行因緣,彼爾時死,或餘時死。
此復如《俱舍》云:「前等死無本,已生餘身故。」此中亦爾。
什麼叫究竟呢?就是通過加行因緣,導致被殺者當時死亡或者他時死亡。什麼時候死,什麼時候你的罪行就圓滿,殺了以後沒死,到了後來死,那死的時候,你這個殺生這個罪就圓滿。而且,如《俱舍論》所說:「如果殺者在被殺者之前或者同時死亡,則無根本罪,因為殺者已轉為其他中陰身等身體的緣故。」此處也是如此(宗大師同意此看法)。以上事、意樂、加行、究竟四個條件具足,就是殺業究竟,得根本罪。

P122L04其中殺生~ P122LL2此中亦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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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2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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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

2018年2月14日 星期三

2018-02-21進度:深信業果(二)

51A29:14 - 52A08:58

<第二組>

大義有二:① 由於虧損軌則、淨命、尸羅而墮落為龍;② 由於正見未失壞,故能重新轉生人天,並且畢竟以此而般涅槃。

p. 119
【此復說於拘留孫大師教法之中,在家出家有九十八俱胝,金仙大師教法之中,有六十四俱胝,迦葉大師教法之中,有八十俱胝,吾等大師教法之中,有九十九俱胝,由其虧損軌則淨命,尸羅增上,於龍趣中已生當生。尸羅增上,於龍趣中已生當生。】
賢劫當中,共有千佛出世。第一位佛,是拘留孫佛,當時的在家出家眾,共有九十八俱胝。第二位佛,是金仙大師,有六十四俱胝。第三位佛,是迦葉佛,有八十俱胝。第四位佛,就是釋迦牟尼佛,有九十九俱胝。這些佛的弟子當中,由於虧損軌則、淨命、戒律的人,都已生或當生在龍中。

那麼這個經上面說完了,然後下面又說,那個拘留孫大師就是賢劫千佛之首,那個時候不管是在家、出家,學佛的人有這麼多。第二個呢金仙大師,就是拘那含牟尼佛,第二尊佛。第三尊佛,以及我們本師釋迦世尊,有這麼多,「俱胝」是一個大數字。那些人哪,軌則、淨命有了虧損,就是行持啊小的地方沒做好,但是尸羅增上,就是因為他那個正見的力量,他這個力量很強。所以我剛才說,我們雖然做不到,可是我心裡說恭敬,唉呀,我慚愧呀!我懷著這個慚愧的心情,我總要努力。雖然你想努力,因為習氣關係,在這種情況之下,他不會墮落,這個才是真正重要的。當你一無慚愧心的話,對不起!你那個正見早就不曉得哪裡去了。凡是有正見的人絕對有慚愧心。
正見是什麼啊?見到自己啊─不要說正見,正知見,真正的嚴格的是正知見,正 (p88) 見兩個字很難說的,隨順於正知見的─換句話說,我們了解我們在無明當中,我們了解我們在見、思粗猛煩惱當中,所以在生死輪迴當中,那時候唯一皈投依靠是努力要學佛,要改善自己。你處處地方覺得:「我,我是對!我是那樣……。」那不曉得錯到哪裡去。當你了解「我不對」,那時慚愧之心就生起來了,這個是我們要了解的。由於這種力量,因為你一心恭敬,然後呢想努力修學佛法,這個力量的關係,那麼你將來或者「已生當生」,前面那些人已經到龍當中,現在那些人將來也會到龍當中。

【吾等大師,般涅槃後,諸行惡行,毀犯尸羅,四眾弟子,亦生龍中。】
在釋迦牟尼佛涅槃後,行種種惡行,或破戒的四眾弟子(比丘、比丘尼、沙彌、沙彌尼),也生於龍中。

也是這個樣,也是這個樣。

<第三組>
【然亦宣說,彼等加行,雖不清淨,由於聖教尚未退失深忍意樂,增上力故,從龍死歿,當生人天。】這些眾生,在修種種加行時,雖然不能清淨,但由於對佛法深具信心,已有勝解的正見產生,而且善根深厚不退失,所以在龍中死後,當生人、天。

下面這個很重要喔!但是說他們的加行,就是他們的行持本身雖然不圓滿,雖然不圓滿,但是「由於聖教尚未退失」,換句話說他那個正知見本身在,這個力量在,一心想學佛,一心想學佛。這一點很重要,這個我們檢查我們自己就對了。儘管你樣子做得很好,但是你心裡邊不相應的話,這是騙得了別人,騙不了自己,修行這個事情完全自己的。這 (p89) 個很重要,自己你心裡檢查一下。喔呀,聽那個教法有兩種心情,有一種聽了以後好歡喜、好慚愧,我要努力啊,我現在做不到,我要努力,時時警惕,這個就是我們應該的。你只要有這個心,不要怕!真正現在我們修學佛法主要的就是這個。另外一種呢,聽了以後煩煩惱惱、苦苦惱惱,唉呀,實在沒得辦法,你只好在這個地方。那種情況,那就很可怕了,那就很可怕了!這個情況自己只要一檢查,就檢查得出來的。
所以說,前者這種「聖教尚未退失深忍意樂」,他的內心當中,哪!就是這種,這個力量「增上力故」,由於這個力量的關係。這個力量,他隨時隨地做錯了,他覺得慚愧呀,這個就是什麼?這個對於聖教的力量,增上力量,它處處地方的力量。欸,平常我們做過了,「哎呀!怎麼我又做不到,我要努力啊!」他一直這樣去想。這個情況之下,他在生雖然做不好,他不會墮落三惡道,然後呢到龍。龍當中完了以後呢,這個力量讓他生到人天。下面還有一個好處喔!

【除諸趣入於大乘者,一切悉當於此賢劫諸佛教中,而般涅槃。】
其中除了能發菩提心,趣入大乘外,都能在賢劫諸佛中,證得阿羅漢果。

生到龍當中以後,他一定在這個賢劫當中─賢劫有千佛,我們下面還有九百九十六尊─那一定會涅槃。換句話說這個是什麼?證得羅漢果。有一個話,「除諸趣入大 (p90) 乘」,這種例外。這個例外是什麼?更好嘛!更好,他直趣大乘!所以假定說他能夠有這樣的個正見增上,即使現在小小做不到,是,你剛開始的時候,對不起,你錯一點點,還是要下去的喲!欸,不怕!到龍當中。等到到龍當中,只要你那個心裡面這個保持越強,他回來的時間是越快,而且越好。那時候下一個佛出世,乃至於再下一個佛出世,那時候就證果了。不證果呢,更好!直趣入大乘─我不要羅漢,我要直接成佛!這一點是我們現在修學佛法的人應該正確認識的,這也是對我們現在最大的一個策勵,最大的一個策勵。所以我所了解的,我們極大部分的同修,這一點就是我們應該內心好好策勵的,好好策勵的。下面。

【是故微細黑白諸業,如影隨形,皆能發生廣大苦樂。】
一切業黑的、白的,再差再小,就像我們的影子跟著我們的身體一樣,有多少業的因就感得多少業的果,一點都不能差,不但是一點都不會差,而且他由業為增長廣大,所以最後都會發生非常大的苦樂,

一切業,黑的、白的,再差、再小,就像我們的影子跟著我們的身體一樣,有多少業的因就感得多少業的果,一點都不能差,一點都不會差。不但是一點都不會差,而且他由於業會增長廣大,所以最後都會發生非常大的苦樂。對於這一點,當生堅固決定的信解。然後你了解了以後,

【當生堅固決定解已,】
對於這一點,當生堅固決定的信解,

(p91) 了解了以後,怎麼辦呢?

應對業果產生決定信解?51B1(0719~0842)手抄P91L4~P91L11

【雖微善業應勵力修,微少惡罪,應勵力斷。】
哪怕是一點點壞的事情一定要斷除,哪怕一點好的事情,努力去行持。

哪怕是一點點壞的事情,一定要斷除!哪怕一點好的事情,努力去行持,努力去行持。所以真正重要的在什麼地方?就是對於業感果這個道理呀,第一件事情要產生一個決定信解。眼前我們所以馬虎的原因,最主要的,最主要的你去找,一個理由─討便宜,就這麼簡單!或者是主動的,看見好的東西你去爭取;或者是習性,唉,覺得懶得動它一動。不管是那兩種,總結起來就是想得到一點點好處,小好處。而假定你現在對於由業感業果的這個道理,產生了決定的信解以後,你那個時候了解啊,這任何一點大、小好處,必然有這樣的因感這樣的果,那個時候你絕對不會想去討小便宜,你唯一的就想趕快努力去種這個善因、斷惡果,對不對?這個概念清楚不清楚?非常清楚、非常明白!所以我們平常真正重要的,現在真正重要修持的,修行、修行,不是別的,就是這個,就是這個。

<第四組>
【如《集法句》云:】
集法句中也說:

下面經證,這個上面告訴我們:

(p92) 【「如鳥在虛空,其影隨俱行,作妙行惡行,隨彼眾生轉。如諸少路糧,入路苦惱行,如是無善業,有情往惡趣,如多有路糧,入路安樂行,如是作善業,有情往善趣。」】
就像鳥飛一樣,飛到哪裡影子就跟到哪裡。我們一般人不管你做了什麼樣的行為,善業得善果,惡業得惡果。造惡的話,就像出門沒有帶路糧一樣,那個時候糟糕了,因為你沒有善業就到惡趣去;反之,你準備了多了,那你上路的時候,就可以往善趣。

就像鳥飛一樣,這個飛到哪裡,影子跟到哪裡。那麼現在這個比喻是說,我們一般人,不管你做了什麼樣的行為,善的就得善果,惡的得惡果。惡的呢,就像我們出門沒有帶路糧一樣,你出門去,路上的資糧沒有帶,跑到半路上面,肚子餓了,也沒錢。那個時候啊,糟糕了,因為你沒有善業就到惡趣去。反之,你準備了多了,那你上路的時候,好!就可以往善趣。

對微小惡應有的態度?51B2(1003~1307)手抄P92L9~P94L3

【又云:「雖有極少惡,勿輕念無損,如集諸水滴,漸當滿大器。」】
又說:雖然很小的一點點小的惡事,千萬不要忽視,以為無關緊要,就這麼一滴一滴滴下來,一個很大的容器很快就集滿了。

雖然很小的一點點小的惡事,千萬不要忽視,以為無關緊要,就這麼一滴一滴滴下來啊,一個很大的容器集滿了。《地藏經》上面也這麼說。實際上我們要曉得成千上萬的東西都是從什麼啊?從一開始,這一、二、三、四這樣加起來,這個我們要了解。所以我們往往忽視,唉!覺得好像小的馬馬虎虎,你心裡一有這個馬虎的話,完了!你一直就這個起心動念始終在這個馬虎當中,於是呢你一生、長劫就這麼馬虎過去了。這個很重要哦!我們每一個人在這個地方檢查一下。我們很多地方就是這樣的,自己莫名其妙,你實際上 (p93) 這個狀態什麼呢?這個狀態真正說起來就是我們無始以來的習氣,你如果不作意對治的話,你自己都不曉得在馬虎當中,就這麼一下就過去了。
那譬如我們隨便想一下吧!我們剛才好像上早殿,自己不曉得做什麼,一下跑到那裡幾個鐘頭過去了。乃至於一想,好像我們剛開學,一下又幾個月過去了,中間做了什麼啊?你什麼事都不知道。所以一再告訴我們,這個情況如果你不作意對治的話,你就這樣,這個習氣就我們完了!這點是非常重要、非常重要的!所以為什麼你真正聽見了以後,不要說:「唉呀,聽見了,好了!」回過頭來書本一闔,你跑出去,你完了!那個時候務必在放下書本的時候,你說:「現在要休息了。」但是你為什麼要休息啊?就是休息完了,氣力恢復了,那時候真正去努力去做啊!如果說你在闔書本之前先有這個準備,然後你跑出去的,你就想:「對了!現在差不多了,回來要做了。」這個概念很重要,太多太多這種地方。這個,所以我們任何一個地方,要懂得怎麼樣提起來。這個「作意對治」這個四個字一直有用,從下腳第一步開始就要了解。
當然作意對治之前,第一件事情先要認得你自己。如果你不認得自己的話,那再也沒有用,再也沒有用!再聽、聽多,再講、講得多,有很多人講起來:「哎喲,我念了幾年書,我都知道!」一點用場都沒有!不但是如此,反而啊,他因為就覺得知道了嘛,就 (p94) 這個樣了,就這樣了!這種是最可憐的,最可憐的!所以在這個地方,我們特別要注意一下。這個啊,所謂「水滴雖微,漸盈大器」,那麼這個話用在我們心裡上,我們人人用得上的。我們每一個心念很短的剎那,就這麼過去掉了,結果呢現在我們回想一下,「哎呀,我今年三十歲」,三十歲就這麼過去掉了。大家想想看,對不對?我今年六十歲,六十歲就這麼過去掉了。然後呢實際上,我們這個事情還都在打妄想,唉呀,這個也放不下,那個也放不下,還在造業,啊,好可怕啊!自己不知不覺當中一生溜走,所以在這個地方這個要注意的。

【又云:「莫思作輕惡,不隨自後來,如落諸水滴,能充滿大器。如是集少惡,愚夫當極滿,莫思作少善,不隨自後來。如落諸水滴,能充滿大瓶,由略集諸善,堅勇極充滿。」】
又說:「切莫認為小小的惡業,將來也許不會受報,如同滴落的水滴,漸漸能充滿整個容器,如此積聚一個個的小惡業,有一天也會遭受極大的苦受。同樣的,切莫認為小小的善業,不會感得好的果報,如同滴落的水滴,能充滿整個大瓶,由於這些小善的累積,也能生出極大的樂果來。」

下面這個話,看看!不要忽視,不要以為說做了一點沒有關係啊!你隨便做一點什麼事情,它後面慢慢地、慢慢地就滿滿地就集起來了。所以說,自己覺得無所謂的,然後你以為小的無所謂啊,結果造了大惡,受大罪,這個愚夫。反過來,我們不要以為是小的善不去做,你只要努力去做的話,後面哪,大的善業也都集起來了。你稍微能夠努力,從小 (p95) 的地方努力去的話,結果呢也得到了極堅固、極圓滿的善因、善果,都從這個地方。所以在每一個地方,就我們念頭的當下要提住、要努力!

師父教誡本生論的內涵?51B3(1504~1908)手抄P95L3~P97L5

<第五組>
【《本生論》亦云:「由修善不善諸業,諸人即成慣習性,如是雖不特策勵,他世現行猶如夢。】
本生論中也說:「由於修善不善等業,會薰習成習慣性,成為將來的種性,他生來世不須特別用心盡力,造善惡業就像在夢中所作,完全出於自然。

這個話。由於我們修或者是善業,或者不善業,平常你們習慣養成功這個不善的,或者現在努力要努力去做善的,你養成功了以後變成功習慣。現在實際上呢,我們每一個人都在我們的習性當中,習性當中,所以真正修行就要把那個習性改過來,就要改過來。那麼這個習性是多生多劫一直會延下去的,當這個習性養成功了以後怎麼辦呢?下面這兩句話,注意哦!「雖不特策勵,他世現行猶如夢。」你養成功了習慣以後,到下一世它現行的時候,像夢當中一樣。這夢當中什麼意思啊?你在夢當中夢見的你也不曉得,夢當中就是這個樣,跟著這個夢境轉,對不對?現在實際上我們張開眼睛,我們覺得白天不夢的是什麼?我們在無明大夢當中!我們每一個人無明大夢當中,我們有我們的習性,我們有我們的愛好,我們有我們的行為,請問這個習性哪來的?你們有沒有想過啊?喏,這裡就告訴我們了,這個習性就是我們前一生養成功的。真正說起來,後面會告訴我們的,這種潛 (p96) 在的習性就是等流因果。
由於我們前生就是這樣的,所以現在這個人很勤儉的,這個人就宿生是一個勤儉的人;這一生懶惰的,宿生就是個懶惰的人。所以你從他現在的習性上面看,就多多少少可以看得出來:嗯,這個人天來的,說天道來的人,這種人都是很愛清潔,腦筋比較聰明;畜生道來的人,這個是馬馬虎虎。如果說這個人這種瞋心比較大的,他很容易發脾氣,這樣,說毒蛇、猛獸啊這個脾氣很容易大;如果那個豬啊這些東西,那個貪心特別強,是這樣;如果猴子啊,牠那個散亂心特別就是這樣。所以這個宿生,當然是一往分別,一往分別,這個就是宿生帶來的。所以這個地方就是我們告訴,反過來我們現在這樣也是如此。
同樣呢,從宿生到現在是如此,還有一點哪,不一定從宿生到現在,就是這一生前面的會影響我們現在,這個很清楚、很明白。所以我們眼前的一個念頭,什麼啊?就是前面這個念頭的等流,就是跟前面相似。譬如我們現在正在講,我們講,我下面繼續地講下去;你們嘛聽,你們繼續地聽下去。如果你聽的時候全部精神貫注地聽,聽得很起勁,下面一直瞪大了眼睛在聽;如果你前面聽得沒有味道的話,你現在還是含含糊糊,唉呀!看看鐘,還不下課啊,怎麼樣……。哪!就是那個每一個不同的心情,就是什麼?就是前後的這個等流心識。所以剎那也是如此,然後呢前後年月也是如此,然後呢一生,乃至於長 (p97) 劫都這個樣。現在修就是修什麼?就修這個─對的,把它增長;不對的,趕快扭過來。所以修行、修行,現在我們開始了解了從哪裡修起。所以前面告訴我們,現在正皈依─皈依法,皈依法要怎麼樣呢?你要認得這個,現在先把那個行相告訴你,進一步才告訴你怎麼改、怎麼修,然後呢得到什麼果。所以這幾句話,好好地擺在心裡面,認得它!

【若未修尸羅等,隨具種色少壯德,極大勢力多富財,後世悉不獲安樂。】
若是今生不修布施、持戒等善行,即使具備了高貴的出生,好的相貌,是青年才俊,有大權勢、大財富,也不能保證後世依然能享用這些福報。

這一個前世來的是靠修,這一世努力去修的,生生增上,如果你增上的話,眼前是得增上生,最後得決定勝,這就是我們需要的。假定你沒有修,修行次第一定是從這個上頭,說大乘─布施、持戒、忍辱、精進、禪定、智慧,基本的也可以說戒、定、慧。所以它總共地說,我們剛開始順著次第,說布施、持戒等,包含了整個的。假定你沒有修的話,不管你眼前多麼好,「種」就是出身,說起來,哎喲,他家裡怎麼樣、怎麼樣,念書又是如何、如何,你不修行,沒有用!是,這個人長得非常漂亮,然後非常聰明,然後呢年紀又輕,樣樣東西強人一等。不但如此,而眼前地位又高,財富又足,欸,儘管如此啊,對不起,到後世「悉不獲安樂」。這些東西到你臨終時候像夢一樣,最後呢,對不 (p98) 起,到那下面就受苦去了。反過來,如果你修行的話,

【種等雖卑不著惡,具足施戒等功德,如夏江河能滿海,後世安樂定增廣。】
如果出生的種性,並不是好的家世,但能具備布施、持戒等種種功德,就能如夏天的江河水,慢慢將海水填滿,後世的安樂一定能漸漸增廣。

儘管你樣樣東西都差呀,但是你不做壞事,不但不做壞事,而且具足布施、持戒、忍辱說六度萬行等,那就像什麼?就像夏天的江河,剛剛開始看看啊,好像乾乾的,沒有什麼,越來越多、越來越多,到後來的話,哇!乃至於把那個大海都充滿了,這樣。現在是增上生,後來是決定勝,後來是決定得到安樂,決定得到安樂。所以從這裡,我們現在真正重要的應該怎麼辦呢?

【應善定解善非善,諸業他世生苦樂,】
所以,應該善於分辨種種善惡業,所感得的種種苦樂果,在能產生決定的信解以後,努力地斷惡修善。

應該善巧了解善業跟不善業。你有善業嘛,將來得樂;有惡業,將來就要得苦,所以呀努力地斷惡修善。

【斷惡勵力修善業,無信豈能如欲行。」】若是對整個業果的內容,無法生出堅固不移的信心,又怎能生起要行善的欲求呢?」

你要努力去做!可是要努力去做要什麼?要信心,有了信心你就生起這個欲,「信為欲依,欲為勤依」。你有了正確的了解,那個時候才啟發信心,有了信心這個善法欲就起 (p99) 來了,有了善法欲就精進就起來了。那麼「了解」哪來的?聽聞,依靠善知識。所以他最後歸終到,又是說一定要依止善知識的認真地聽聞。聽聞幹什麼?要得到正確的信解。然後了解了,你正確地了解了,的的確確修行是最好的事情。沒有一個例外的,想想一切的好的事情,都是從這個裡面來的,哪有一個人不想修行的?當你曉得原來在那地方偷懶的時候,啊,自己傷害自己啊!得到了這個人身這樣的話,哇,結果吃了大虧呀,教你偷懶哪,你都做不到!大家打開了頭要去搶來做事情去了,結果好處是你的,整個的關鍵就在這個上頭。
那麼這個是第二,業的增長廣大。是的,一切都由業來決定,不但由業來決定,而且這個業這樣地增長廣大。所以我們哪,趕快努力!你只要努力地去做一點點,哎喲,將來得到絕大的果報,所以拼命做好的。小的呢,也一點小的壞事,將來就大的惡果。所以既然曉得了這一點的話,喔唷,一點小便宜啊,千萬不能貪!貪得一點小便宜,造了一點的小好處,將來得到了大果報、大痛苦,誰還願意幹?這個很清楚、很明白。說來說去主要的在什麼地方呢?就是對這個道理不了解。所以他前面說「一切白法的根本」,一切真正好處的根本,無不在這個地方。這個基本的概念已經說明了。下面兩點是,沒有造碰不到。第三,

<第一組>
p. 120(p100) 
【◎ 所未造業不會遇者。謂若未集能感苦樂正因之業,則定不受業苦樂果,】
業的第三個特質,是沒有造的業,不會遭受果報。若是沒有積集能感苦樂的業因,一定不會感得苦樂的果報。

說你沒有造這個業因,感得苦樂的這個業因沒有造的話,絕對不會感這個苦樂的果。下面這一句話是特別來策勵我們的,特別策勵我們修行人的。所以,

【諸能受用大師所集,無數資糧所有妙果,雖不必集彼一切因,然亦定須集其一分。】
佛在因地當中所修集的無數福德資糧,悉皆迴向給未來一切眾生,我們現在能受用佛的種種功德,雖然還不能累積一切成佛的善業之因,但至少要能積集一分的功德,才能和佛的功德相應。所以,沒有積聚成佛的善業、功德,是不可能成就佛果的。

現在我們既然了解了,說原來一切都是這樣的。啊,這個道理好啊,這個道理只有佛告訴我們啊!是的,只有佛告訴我們,那麼現在我們在這裡幹什麼?在受用這個,大師無量無邊劫捨頭目腦髓,然後集聚的這個妙果,然後告訴我們,今天我們居然聽見了!我們所以能夠聽見,一定有聽見的因。所以我們不一定是集圓滿的因,如果我們集圓滿的因,我們一定感得佛世,聽到圓滿的教法。我們現在聽到一點點,你聽到一點點也一定感得這個。
所以大家想到這一點,要自己想:唉呀!我原來聽見還是以前靠我自己,居然聽見了,現在放棄掉的話,太可惜呀!所以當你想到暇滿的話,你自己曉得這就是我自己的事情,你自己絕對不肯偷懶。人家不管他怎麼說,「哎喲,我自己好好努力賺來的這麼一點點,隨便浪費怎麼可以呀!」你就拼命努力了。如果得到了以後,隨便一浪費的話,下一 (p101) 生得不到,完了,要想再得到的話,不曉得千辛萬苦啊!這個地方策勵我們一下。那麼已造的呢,最後不失。造了以後,對不起,決定要受。

【◎ 已造之業不失壞者。謂諸已作善不善業,定能出生愛非愛果,】
業的第四個特質,是已經造的善惡業,絕對不會失壞。就是已經造的善不善業,一定會生出苦樂果。

已經造了以後,一定要出生的。善業是可愛的果,不善的惡業一定是不可愛的惡果。

【如《超勝讚》云:「梵志說善惡,能換如取拾,尊說作不失,未作無所遇。」】
如超勝讚中所說:「外道婆羅門的觀點是,善惡可以交換如同取捨。(像商品一樣可以互換。)。佛所說的卻大不相同,佛說一切所作的業都不會失壞,未造的業也不會碰到。」

這個「梵志」,就是印度的婆羅門,他們那個婆羅門,是外道怎麼說?那個善惡就像「如取捨」,什麼叫換,「能換如取捨」?這個外道都是─啊,這個天,你供養供養他嘛,然後呢他就來保佑你呀!這樣。所以你供養他多少,就像那個商品一樣,你抽他多少錢,可以買點東西回去;你造了罪,只要作了些什麼東西,那麼好了,他那個罪就抵銷掉了!沒有這件事情。世尊告訴我們:造了以後一定不會失去,沒有造的一定不會碰到,絕對不可以換,沒有用!

【《三摩地王經》亦云:】
三摩地王經也說:

那麼下面的經上面

(p102) 【「此復作已非不觸,餘所作者亦無受。」】
「已造的業,不會不碰到,別人所作的業,也不會報在你的身上。」

經上面說,你作了以後,對不起,「非不觸」,觸是碰到,不可能碰不到,作了以後一定碰到!「餘作者」,別人作的,一定沒有你的份。別人作的,不是你作的,你沒有作,你一定碰不到。

【《毘奈耶阿笈摩》亦云:】
毘奈耶阿笈摩也說:

那麼戒經上面也說

【「假使經百劫,諸業無失亡,若得緣會時,有情自受果。」】
「即使是經過百劫這麼長的時間,曾經所造的業,也不會失壞,只要時間因緣成熟,果報還是會降臨到自己的身上。」

縱使百千劫,所作的業一定不會亡失。你只要造了業,這個業一定在,一定在,等到因緣會合的時候,到那時候你還是自受,所以造了以後一定會在。
這個地方就告訴我們這四個業總相,業就是這樣。現在總結起來說,第一個,一切的善惡,隨便一點點的苦樂,乃至於證了聖果的羅漢,為什麼這地方不講佛,單講羅漢啊?佛已經是徹底圓滿解決了,就這樣。實際上呢,是不是啊?對不起,佛還有餘報欸!所以佛出世了以後有金鎗、馬麥之報,這個我這地方隨便告訴你們一下,這個故事先慢慢地說。換句話說,前面先說這個業決定,不管是任何情況之下,地獄裡邊,等活地獄當中風吹一下,一點點小時候的快樂,不管是任何情況之下,地獄裡邊,等活地獄當中風吹一下,一點點小時候的快樂,也是由一點善業;做了聖人以後還有的痛苦也是惡業,一切都是業決定,這樣。那所以哪怕是聖者,造了絕對逃不了!

佛的金鎗馬麥之報公案?52A1(0026~0752)手抄P105L4~P109L5
那麼說佛的金鎗馬麥之報是怎麼一回事情呢?佛有一次,有一個大長者子來請佛。平常請佛的時候,一般狀態他都是說你請他,那麼他就來,不會接受長期的。佛剛出世,有很多人要一直請他,不可以,最長的只有夏安居三個月,最多只能請三個月,他要使一切眾生廣種福田。所以有一個大長者子來請佛,說:「佛陀啊!今年夏天安居的時候,我請你,要請幾百個弟子。」佛就答應了。然後到了那個時候,佛就去應這個供,準備在那個地方安居。結果到臨時這個安居之前,這個請他的那個長者子,就玩得高興,把這件事 (p106) 忘記掉了。忘記掉了以後,他那一堆人正在玩,他就告訴他那個下面的管家,說:「啊!我現在這裡玩得很起勁,不要讓人家來打閒岔。不管任何人來,你告訴他主人不在!不理他,反正不理他,等到我玩了痛快了以後告訴你,那個時候再說。」「好、好、好!」結果嘛說好了以後,那個管家當然照著主人的命令來執行了!
過了兩天,佛夏安居跑得去。跑得去啊,這個跑到他門上面,那個管家說:「對不起!我家的主人告訴我沒有這回事情。」欸,這不管是什麼人來,因為不是人人信佛的,他到那地方主人信佛,那個管家可不是,那佛就沒辦法啦!「好、好!」那恰恰好碰到那個地方荒年,然後呢,唉,大家餓得個肚子沒得東西吃,佛就說了:「好了、好了,現在沒辦法啦!你們大家自己去找東西吃。」那舍利弗尊者,聽見了找東西吃,那地方又荒年哪!他就上天去了,到天上享了三個月。其他的五百個弟子,看見佛也在那餓肚子,說:「沒辦法啦!」那大家跟著佛。大家沒得吃啊!所以那個時候那附近有一個牧人養馬的,他,人吃的東西都沒有,馬吃的糧食是有的,所以覺得:唉呀!不忍心啊!他就跑得去:「實在我自己也沒辦法了,那麼我這個馬吃的東西,如果你們不嫌棄的話,省下來給大家吃。」「好、好、好!」那麼大家就吃馬食,這樣。結果嘛就吃了。
那個阿難尊者是佛的侍者,別人還可以,阿難尊者他的的確確是好了不起,他一心 (p107) 一意都在佛身上,他自己不管的,可是佛招呼得是無微不至。這個佛吃那個馬麥,他心裡實在不忍,唉呀,痛苦極了!他不曉得怎麼辦是好!然後呢佛拿了以後,曉得他的心意,拿那個一缽的佛吃的那個馬麥,就給阿難,說:「阿難,你吃吃看!」阿難一吃,一吃,啊!美不可言!原來跟以前討到的任何東西一樣,都是天廚妙供,最美的,這下阿難就高高興興吃下來。但是實際上,我們看見的都是馬麥哦!那大家,結果一直等到三個月過去了,他那個長者子過了三個月,玩完了又起來了,想起:「唉呀!不對呀!我怎麼,不是已經請那個佛嗎?怎麼我昏了個頭啦!趕快、趕快。」等到趕快,時間已經過去了,然後來請佛,佛說:「好了,我來應你邀的時間過去了,該回去了。」
所以佛有三個月馬麥之報,吃了。弟子就問這件事情了,佛就怎麼講?他說:「唉呀!在無量劫以前,那個時候有一個佛出世……」這個佛叫偉衛佛吧?還是維衛佛?(編者按:維衛佛)那個時候佛是一個大婆羅門,是一個大外道。他本來啊,他一個當地最了不起的大外道,所有那些人都信他的,結果佛一出世啊,不信,都信了佛了,不信那個外道了。但是當然還是有一部分的人哪,就像我們現在佛出世一樣,佛出世本來是六師外道的天下,後來大部分人都皈信了,所以那六師外道就對那個佛嫉妒得不得了,那我們的世尊也是如此。
(p108) 就有一天,他那個大婆羅門帶了五百個弟子出來去要飯,要飯呢正好那個佛也出來這個分衛,分衛就是乞食啦!然後那個大外道就說了:「這一個禿頭沙門該吃馬麥,專門騙人!」這個意思就是。說了一句話:「現在那些信徒都信了他了,所以該吃馬麥,該吃畜生吃的東西。」那麼說了一句話。他後面有一個首席上首弟子,上首弟子覺得:「唉!這老師說,怎麼說這個話,不可以!那個佛畢竟一切智人。」其他五百個弟子,這嘴巴上面沒說,心裡上:「對、對、對,這個禿頭沙門該吃!」
「現在我雖然成了佛了,當年這個餘報未盡。」當然這一句話馬上墮落,哎呀,這個地獄裡面不曉得多少,但是現在最後那個餘報未盡哪,他這一世成了佛,吃三個月馬麥。說了一句話,餘報哦!所以一點點小小的,這個任何一點點感得這麼大!然後呢有一個弟子,那個上首的弟子聽了老師的話,說:「唉呀,那個老師怎麼這樣的啊!不對。」誰呀?舍利弗。「所以我們受馬麥之報,他就是受了三個月的天廚妙供。剩下來,對不起,就是你們啊!跟我一起。」欸,他已經證了佛果了,雖然形式上面吃馬麥,他的不妨是天廚妙供,他們弟子就苦了。這段公案,這個地方隨便說一下。所以「假令百千劫,所作業不亡」啊!
現在我們了解了,說已經造的業,它不會失壞,那麼這個地方有一個問題我要問大 (p109) 家一下,既然造了業不會失壞的話,請問:懺悔有沒有用?現在這裡問它一下,大家我們就要懺悔啊、懺悔啊,這造了業也不會失壞的,那懺悔有沒有用呢?這個問題你們先好好地想一下。他下面要告訴我們懺悔的,好像有矛盾,他假定要叫我們懺悔,表示可以淨化它,那這地方又說造了以後一定要碰,不失壞的。在哪裡,關鍵在哪裡?好好地想一下,好好地想一下。這個是這一次的考試,這一次的考試。在正式講到之前,你們每一個人自己把你們自己的意見事先想好,想好了,我要抽一個時間,要考你們一下。

現在我們繼續下去。那麼上面關於這個業的這個原則,大原則。那麼有了這個大原則,哦!原來業是這樣的。那麼既然這樣的話,那我們要戰戰兢兢努力啊!千萬不要造惡業,要造善業啊!那麼惡業是什麼呢?善業又是什麼呢?我們要對這個善、惡的這個業的體性行相,有了正確的認識才可以做啊!所以他下面就告訴我們,現在我們分開來了解一下,哦,這個業是哪些。所以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