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9月1日 星期日

2019-09-04進度:十二緣起門(二)

78A 21:04 - 79A 21:04

⑤ 六處分二:① 正說 ② 遣除疑惑

① 正說

<第五組>
【◎ 六處者,若是胎生,由其最初識入精血,為羯羅藍,與名俱增,成眼等四處,身與意處,於羯羅藍位而有。】
六處是眼耳鼻舌身意六根。如果是胎生,在識進入精血成為羯羅藍之後,諸根隨著名的受想行識與日俱增,逐漸轉成眼耳鼻舌四處,身和意這兩處早在羯羅藍位就已經形成。

這個「六處」呢,就是從前面這個名色的羯羅藍開始,胎生,那麼就是最初這個識入精血,那個時候結生的一剎那,成功這個羯羅藍。羯羅藍另外叫「凝滑」,一團,一個肉團,這滑滑的一個肉團,只是如此而已。那個時候這個肉團,實際上這個色,這個是「與名」,就是心「俱增」。因為由於這個業力的推動,它繼續地在增長,繼續增長的話,慢慢地就成什麼?「成眼等四處,身與意處」,換句話說,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,這個六樣東西,那個時候在羯羅藍位上面慢慢地生起了,慢慢地生起了。
實際上這個裡邊很有意思,所以這個名色我們已經談到,在前面依四諦流轉當中談到,說投胎進去的一剎那中,一剎那那個時候,他那個色的特質,是什麼呢?叫所緣,還有呢所依,實際上呢所執。識緣的地方,就是他所執的地方,譬如說我們眼睛看,嗯!看一個東西,那我們所看的這個境,就是我們所緣的,所緣的;不過那個執的話,就是這個緣哪, (p192) 而有一種強有力執取的力量,否則的話你就說我們只是執,執持所謂。
當我們真正投胎的時候,那一個時候,就是那個心識,由於強有力的執取,那個時候的這種狀態。因為有他這樣執取的狀態,所以啊那個父母的精血,本來他所緣的,變成功他的由貪愛而執取。於是那個時候他前面那個心識,就心識本身,永遠在剎那剎那地向前推衍,滅了,後面的心識起來了。而後面的心識起來的時候,那個就依他所執的那個精血,那個就是色的部分,羯羅藍位。
所以這個時候產生那個名、色這兩者當中,很有意思,這個羯羅藍跟他那個心識,就兩個,所以叫「俱有依」識,這個名色當中,色跟名兩個東西,是互相—識,這個心識,去緣、去執另外那個色,那個色就是精血;然後呢,同時他這個精血,又變成他識所依的地方,於是就產生了一個新的生命,這樣。那麼同樣地,還是由於這個業力的推衍的話,那個新的生命慢慢、慢慢地發展了,於是成功這個六處。

【若是化生,結生之時,諸根頓起,無此漸次。】
化生不經過母胎,也不是卵生與濕生,它是結生時就諸根頓起,沒有漸次長成的過程

如果說化生的話,那麼當他結生的時候,一剎那都起來了,他不會有這個一步一步地發展,像胎生,經過個月。那麼不一定,人是這樣,有其他的動物哦,不一定。

(p193) 【卵生濕生唯除住胎,餘者悉同。】
至於卵生和濕生的眾生,除了住胎的情況不同之處,其餘的都和胎生相同。

還有卵生跟濕生,這個發展過程當中也是一樣的。化生是一下頓起的,其他的胎、卵、濕是漸次而來。不過胎生呢,這個漸次來的時候在母胎當中;卵生跟濕生不在,在卵當中,這樣的,實際上那個濕生,還是有牠的一個膜包在外頭的。牠這個進行過程當中,還是這樣的,先是這個兩個名、色,然後業力的增長了,而那個六根漸漸生起,這樣。所以說除了住胎,其他的發展過程當中,也都是這個樣。

【是〈本地分〉所說。】
以上是本地分中所說四生中出生六根的差別。

那個是在《瑜伽師地論。本地分》上。

② 遣除疑惑

【由是因緣,成就名色得身自體,成就六處成身差別,是為成就能受用者,五有色處者,於無色中無。】
由此可知,「名色」這五蘊的形成,是指得到這個身體的總相而言,「六處」這六根的形成,則是指形成這個身體的別相而言。這個差別相,主要是為了身體各別的受用而有的,在無色界中,沒有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這五根,只剩下意識的存在。

下面這個什麼呢?由於這樣的原因,所以名色這個東西啊,就是我們自己的本身,換句話說我們平常說色心、色心,就是這個東西。平常我們講的我,也可以說單獨的一個我,實際上呢「我」這個東西,就是色跟心,再分開來叫作五蘊,那麼就是他自己的 (p194) 本體。那麼這個本質這個東西,如果說細細地分開來說的話,那又分成功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,這樣的不同的幾個,所以說六處是成就身的差別。總相、別相,總別之相。
所謂總別之相,我們譬如隨便說吧!說這個教室,好囉,這個教室是個總相,總共地統統包括在裡邊。然後我們在教室的時候,哦,這個叫講台,然後這個叫門窗,這個叫我們坐的椅子,這個叫什麼牆壁,這個就是什麼?這個教室的別相。所以任何一件事情都是如此,我們說這個寺院,那麼這個就是它的總相;然後呢,這個寺院裡面,這個是大殿,這個是寮房,這個是大寮,這個是什麼,那就是它的別相。
所以這個地方的名色跟這個六處,是他的一個是自體的總相,一個是別相。雖然前面、後面,從它的成就過程來說有前後的差別,實際上呢,這個名色跟六處結了以後,一直到你這一生,一直連續下去的,一直連續下去的。所以平常我們經上面說,識緣名色,名色緣識,這個一直到這一生,從開始結生一剎那,到本有消失死有開始,都是這個狀態。所以他的本體來說就是名色,他的差別來說就是六處。那麼再下面,觸。

⑥ 觸

【◎ 觸者,謂由根、境、識三種和合,取諸可意、非可意、中庸三境,說「六處緣」者,亦表境識。】
第六支觸,就是以根境識三者和合而分判境界,境界包括可意境、非可意境、中庸境三種。經中說“以六處為緣生觸”,這是省略的說法,完整地說,應該是以根境識和合為因緣產生觸。

(p195) 「觸」,那麼再下面一支。什麼是觸呢?由於「根」跟「境」跟「識」三樣東西,碰在一塊兒了,那個時候碰在一塊了以後所產生的那個一種感觸。那個感觸本身還並沒有辨別的能力,說辨別這個好壞,但是,欸,他感覺到了,感覺到了。這個感覺的,這個能感覺的這個,這一種心理叫作觸。[078B] 覺得這個,能感覺的這個,這一種心理叫做觸。所以「說六處緣者,亦表境識」,這個六,前面是六處,就是六處所緣的是境、識,就在這個上面。就是也說明了,實際上呢,我們又為什麼稱它說「六處緣」呢?就是它一定是三樣東西和合的時候才生起這個東西來,那個也就是這個前面的六處所緣了這個境跟識,六處就是六根嘛,那麼這個根緣著這個,生起這樣的那一支出來。

⑦ 受

p. 182 (11)
【◎ 受者,謂觸取三境順生三受,謂苦樂捨。】
第七支受,就是以根境識和合分別三種境為因緣,喜歡、不喜歡、無所為等。對於這三種境界,便產生樂、苦、不苦不樂(捨)這三種感受。

再下面,由於觸的關係,你碰到了以後,就是下面碰到的時候你一種感受。那麼對於這個所感受的,這個你會覺得歡喜的、不歡喜的,然後呢無所謂歡喜不歡喜的;不歡喜的是苦,歡喜的樂,下面就是捨。

⑧ 愛分三:① 愛的體性 ② 緣的疑惑 ③ 愛的差別

① 愛的體性

<第一組>
(p198) 【◎ 愛者,謂於樂受起不離愛,於諸苦惱起乖離愛。】
第八支愛有兩種相,「愛」,是對樂受產生貪著,不想遠離;對於苦受卻急欲想逃離所產生的執著。

「愛」是什麼?愛是一種樂著、愛著。前面你有了這個感受以後,對於快樂的這種感受,你不希望離開它;反過來,對於不快樂、痛苦的,你希望啊遠離你,遠離你。
② 緣的疑惑

【說「由受緣生愛」者,是從無明和合觸緣,所生之受而能生愛,若無無明,雖有諸受愛終不生;由是因緣,觸是境界受用,受是生受用或異熟受用,若此二圓滿,即為受用圓滿。】
所謂由受緣生愛,是指從無明和合的以觸緣所生的受能夠產生愛,如果只有受而沒有和無明結合,愛畢竟不能生起。由此可知,觸是指「境界受用」,就是根、境、識三緣和合,而產生可愛,不可愛等三種境界,受是指「生受用」或「異熟受用」,就是由觸而生苦、樂、不苦不樂三種感受,而苦受生瞋,樂受生貪,不苦不樂受生痴,所以三受與三毒相應,而感得生死流轉的果報,所以稱為「生受用」或「異熟受用」。若是觸受圓滿,也就是二種受用圓滿。

這個下面的說一下。平常我們「受緣生愛」—現在 十二因緣的話,每一個前面那個為緣,生起下面這個條件來。他為什麼這個地方要解釋一下,前面不解釋呢?照理說也應該是無明緣,然後呢生行,行緣生識等等。這地方特別講受因緣所以生愛,這個是有一個道理的。這個一定哪,跟無明相應的這個觸,那個時候所生的受才能生愛,就是這樣,所以不是一定受緣一定生愛的。所以如果說你證了聖果了以後,他還是有感受,他那個感受叫「離繫」的感受,不再有繫著了。所以聖人眼睛不是看不見,他還是看得見,還是聽得見。尤其是羅漢,這個小乘的聖者,他還是有苦的感受的,不過他這個苦的感受上面,他不會起這個乖離愛;他也有歡喜、樂的感受的,但是他那個樂的感受上面,不會起不離 (p199) 愛,他這個貪瞋癡這個三毒,已經整個地鏟除掉了,這樣。
所以這個則是我們凡夫異生位上的,那一個無明還沒有破,並不了解真相,所以於這種因緣遇見了以後,那麼這個受會能生愛。所以他下面說:「若無無明,雖有諸受愛終不生」,還是有的,但是愛不生,愛不生。下面這個話,愛不生,生死就斷,生死就斷。關於這個道理,那麼剛才說的,在這個 十二因緣的流轉圖當中,因為有更仔細的說明,所以我在這個地方每一支不深入地解釋。
由這個因緣,由這樣「觸是境界受用,受是生受用或異熟受用」,那麼這個兩個有什麼差別呢?觸跟受什麼差別呢?這個我們要了解的,「觸」就是當我們這個六根對著六境的時候,那個觸的特質就在境界上面,就緣這個境界,跟著這個境界轉的,這樣,所以叫境界受用。那個「受」呢,什麼叫生受用呢?就是當那個境界有了觸以後,然後你感覺到,哎呀!這一個好的,你就貪著;這個不好的啊,你就排斥它,排斥它;如果是沒有這兩個的,那麼就是捨受。所以那個時候受的因緣,它會產生那個三毒相應,而這個三毒相應的結果是什麼呢?就會感生將來的這個生死流轉之果,生死流轉之果,所以叫生受用,或者異熟受用,因為生是流轉當中的果,另外一個名字叫異熟,異熟。
所以觸是對境界的一種反應,那麼受的,由於這樣的話,然後引發那個愛、取而流 (p200) 轉生死,這是兩者的差別;而那兩個東西碰在一塊兒的話,受用就圓滿了。所以真正的這個受用的圓滿,一定是觸、受兩樣東西,觸、受兩樣東西。在這個地方,實際上呢,我們修行真正最重要的關鍵,就在這個境界上頭,最重要的就在這個境界,這個地方你識破了,問題就解決。所以佛啊講佛法的時候,一開頭告訴我們是什麼?告訴我們:「觀受是苦。」記得嗎?平常我們講一個道理講得頭頭是道,實際上這修學的根本在此,根本在此。那麼這個關鍵,慢慢、慢慢地我一步一步地說下去。

【其中三界有三種愛。】
就三界而言,愛有欲愛、色愛與無色愛(有愛)三種。

所謂欲愛、色愛,然後有愛。在欲界的愛,就是像跟欲相應的,欲貪著的,這個叫欲愛;那麼色界的話呢叫色愛;然後無色界呢,這些東西都沒有了,但是它還能夠引發後有的,還是有,而不斷流轉。所以這個三愛也就是叫作欲愛、色愛、有愛。

⑨ 取分二:① 取的體性 ② 取的差別

① 取的體性

p. 183(2)
【◎ 取者,於四種境起四欲貪,】
第九支取,取的體性是對四種境生起四種欲求貪執。

對於四種境界當中起這個四種。

② 取的差別

【謂欲著於色聲等欲塵,】
所謂色、聲、香、味等等,他就會起貪欲,起貪欲。

(p201) 【及除薩迦耶見諸餘惡見,惡見係屬惡戒、惡禁及薩迦耶見,是為欲取、見取、禁戒取、我語取。】
取的差別有四種:第一種境界,是對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等五欲外塵心生貪著,是為「欲取」。第二種境界,是除了薩迦耶見以外,其餘由邊見或邪見所生的見取見,是為「見取」。第三種境界,是屬於惡見的惡戒或惡的禁忌等,是為「戒禁取」。第四種境界,是薩迦耶見(我語取)。所謂,欲取、見取、戒禁取、我語取。

這個「取」是什麼呢?取就是由於你前面的這個愛著的關係,所以你進一步地就對於所愛著的境界就執取,就執取。所以這個取啊,實際上就是愛的更深一層的一種力量,所以有的時候就是愛的別名。但是這個裡邊程度上面是有一點差別,你一看,啊,你倒滿歡喜,覺得滿可愛;下面啊,你覺得滿可愛啊,你就想辦法獲得它,那個心理的狀態,就是這種心裡面比愛是強烈,比愛是強烈。那麼為什麼要分成功兩樣東西呢?因為你單單愛的話,它沒有這個取著的話,它不會引發出這個,單單這個愛的話,它還不致於引發出流轉生死的後有的力量;而是由於這個愛的力量慢慢地增強,要到這種狀態,它是引發,所以它是兩個位次。所以我們平常說業為什麼會感果?叫作已增長,就是這個!你造了以後還要增長,它那個增長的力量,主要的就是什麼?就是這個力量,就是這個力量。
那麼,這個或者是「欲」的,塵欲等等;還有呢,「見」,除了薩迦耶見以外的其他的惡見,(薩迦耶見是什麼?就是特別的這一個對我的執著),那麼歸納起來叫欲取、見取。「欲取」的話,就是對於種種的色、聲、香、味等塵欲的取著,對你所欲望的,這個 (p202) 貪欲心相應的這種取著。你看見好吃的,啊,就吃它;看見好聽的,啊,你就跟著它去;看見這個軟的、舒服的,你就又是這樣,這是欲的。那麼「見取」的話呢,就是這個兩樣東西。戒禁取,這個戒取、戒禁取,也就是在這個前面的種煩惱當中的。還有「我語取」,我語取就是對於薩迦耶見所起的種種的我、我所貪欲等等,就是這個。

⑩ 有分二:① 有的體性 ② 有的釋詞

① 有的體性

<第二組>
【◎ 有者,謂昔行於識,熏業習氣,次由愛取之所潤發,引生後有有大勢力,
第十支有,這個「有」支,是以「無明」為種子,「行」為播種,將種子種植「識」田當中,再以「愛」「取」的糞土潤發,才引生後有的這股「有」的勢力來。

② 有的釋詞

是於因上,假立果名。】
“有”是指因位之法,以因的勢力已經強大到必然要感生後有,所以對因假立果的名稱,叫做有。

那麼下面呢,再是「有」。有是什麼呢?有就是有一種力量,強有力的力量。這一個是為什麼會來的?由於以前的識,以前什麼識呀?以前什麼識呀?就是前面無明、行所種下的這個因位識,大家還記得吧?無明,由於你無明啊所以造業。當你造業的當下,他那個時候,就在造種種業的時候,在我們的心識當中就熏下一種影響力量,所以我們叫作習氣,「業」習氣,或者一種習慣。那麼這種習慣呢,它將來它會再發出來的,所以這個這種再引發出來的這種習慣的力量,我們又給它另外一個名字叫作「種子」。那不管名字是什麼,總是那這個,它是潛在的一種功能。
那麼,那個潛在的功能,經過這愛、取的滋潤,經過了愛、取的滋潤了以後,它又 (p203) 引發,引發出來一種強有力的力量,能夠生「後有」的大力量。而這個大的力量,可以使得我們感果的,就以後繼續保持生長後有。雖然眼前它還並沒有現起,所以他這個地方說「因上面假立果名」,因為現在它還在因位當中沒有生起啊!但這個力量卻是到了這個,它一定會引發你下一生的結生,所以這個叫作「有」。那麼由於這個力量的話呢,再下面的話,那麼就生。

⑪ 生

【◎ 生者,謂識於四生最初結生。】
第十一支生,就是胎卵濕化四生中,識最初結生的剎那,也就是四有當中的生有。

這個「生」是什麼呢?就是前面那個因位識,由於經過前面的愛、取的滋潤,產生一個大力量,所以他又去再投胎。當然這個還有其他的因緣,上次我們說,集諦當中,因、集、緣、生,因、集、緣、生。那個「緣」是什麼?就是你前面這個一生,命捨掉的時候。欸,因為你前面的一生,命捨掉了,然後你集了這個業,它後面又開始結了新的生命,就這樣。所以這個前面的因位識,由於這個捨掉前面這一生的這個緣,加上你前生造了這個有—就是經過愛、取滋潤的強有力的力量,又去推動你結新生命,這個就是生支。那麼生完了以後呢,對不起,註定啊就這一條路—老死,老死。

⑫ 老死

【老死中老者,謂諸蘊成熟轉變餘相,】
第十二支老死,「老」,是指諸蘊在成熟之後,逐漸衰變的現象。

(p204) 就是說五蘊慢慢地成熟了,慢慢地變了,年輕的時候少壯、氣力好,到那時候慢慢地不行了。

【死謂棄捨同分諸蘊。】
「死」,即是指諸蘊分離時的狀態,就稱為死亡。

就是眼前這個「同分」,我們人的眾同分就是我們這個,那沒有囉!那麼為什麼老死兩個併在一塊兒呢?這個死是一定有的,老卻是不一定有,卻是不一定有。但是實際上呢,它一定生了以後一直在轉變當中,轉變當中,那個轉變的跟前面相比的話,衰老了,叫作。所以是這樣「生」了以後,註定了那麼就有這個「死」這樣的一支,那麼這個是 十二支這個簡單的內涵。那麼這個十二支當中,進一步叫

② 支分略攝分三:① 按《集論》歸攝為四支 ② 按《緣起心要》歸攝為三道 ③ 按《稻稈經》歸攝於四因

【◎ 第二支分略攝者。】
下面這個支分略攝啊,也許不一定很明白,但這個非常重要、非常重要。這個概念哪,你如果能夠把握得住的話,能夠了解得清楚的話,那時候我們就很容易明白,我們任取,任何一個時候取一個境,那個取境了以後,這個念頭它為什麼來的,然後呢這個念頭怎麼會感得這個生死的。這個原因在這個地方,都非常清楚明白地交代得出來,交代出來了。平常所以我們講 十二因緣,把它講成道理,那個真是啊好可惜!這個道理有它實際上 (p205) 的這麼實在的一個內涵在。那麼現在我們先把它這個十二支,怎麼樣歸併成幾個大類,說一下:

① 按《集論》歸攝為四支分六:① 攝為四支 ② 別別宣說 ③ 釋疑 ④ 能引的道理 ⑤ 能生的道理 ⑥ 成辦之義

① 攝為四支

【如《集論》云:】
那個根據那個論上面。

【「云何支分略攝,】
這個怎麼講呢?

【謂能引支,所引支,能生支,所生支。】
按照《集論》,十二支可以歸攝為四支,即能引支、所引支、能生支、所生支。

這個十二支分成功「引」跟「生」,然後引又是「能引」跟「所引」,「能生」跟「所生」;引是引發,生是生起。它前面一個引誘的力量,由於這個引誘的力量,然後呢最後就生起一個新的生命,所以這是兩樣東西。什麼是能夠引發的?因為它能引的東西引起所引,那麼這樣的,前面。譬如說我們看一樣東西,那個時候我的眼睛是能看的,我所看見的這個對方,譬如我看你,你是我所看見的,這個能、所之間的都是這樣,是吧?我們這很了解,所以能跟所。那麼這個「引」有個能、所,這個「生」又有一個能、所。這 (p206) 我們現在先這樣,即使不太清楚,你把這個名字記好了,那麼完了以後呢,把這個道理歸納好了以後,再下面講的時候,那麼你就很清楚了。

② 別別宣說

【能引支者謂無明、行、識,】
能引支有無明、行、識三支

那就是能引,就是整個的我們生命的最開始引發的、主要的,就是這個幾個東西,無明、行跟識,這是能引支。實際上這個識只有半支喔,兩支半,說無明、行跟因位識。

【所引支者謂名色、六處、觸、受,】
所引支有名色、六處、觸、受四支

一共是四支,實際上是四支半。所引的是什麼呢?它前面能引支當中的識的半支,引發變成功「果位識」,所以應該是說這個半支加上這個「名色、六處、觸、受」,叫這個是引發的。能生呢?

【能生支者謂愛、取、有,所生支者謂生、老死。」】
能生支有愛、取、有三支;所生支則有生與老死兩支。

「能生支者」是「愛、取、有」這個三支,完完全全的三支。所生支的「生」,生了就「老死」。那麼這個是先分類,這個分類,我們也暫時,你不要去強記它,不要強記,大概有個概念。等到你把 十二因緣流轉的程序了解了,那你不要急,清清楚楚、明明白 (p207) 白,事實就是這樣,而我們每一個人就在這個當中流轉。一期生死固然是如此,一剎那起滅還是這個。所以我們現在繼續看下去:

③ 釋疑分二:① 提出疑問 ② 解答疑惑

① 提出疑問

<第三組>
【若爾引生兩重因果,為顯有情一重受生因果耶抑顯兩重耶,】
這樣歸攝為引和生的兩重因果,究竟是為了顯示有情一重的受生因果,還是要顯示兩重的受生因果?

說,那麼你現在這樣說來,前面這個能引到所引是不是……從因引,能引到所引,這是因到果;後面是能生跟所生,又是一個因到果,這個說引跟生是兩重的因果。這個兩重的因果,用在我們的有情身心上面,你到底說它是說,說什麼呢?假定說,說一重或者是兩重,如果一重的話,你只要說從引到生就行了,為什麼還要說能引所引、能生所生呢?所以他又問了,是顯是一重一趟,還是兩趟啊?這是一個問題,這是問題。那麼同樣地,現在你們對這個概念還不一定很清楚,我們把那個文先一步一步地解釋。

【若如初者,】
如果是要顯示一重受生因果,

那麼他就說:假定說—這個還是個問題喔—假定初者是顯一重因果的話,就是從前面到後面,那麼這個人生就是這樣。

【則已生起果位之識,乃至於受,後生愛等不應道理。】
以能引支已經生起了果位識、名色、六入、觸、受,後面又說生起愛、取、有乃至生老死,這不合理,因為一重因果已經宣說圓滿,後面又加五支,犯了重複的過失。

(p208) 因為你在這個上面所說的,這是一重因果,就是前面引,「能引」引到「所引」;前面是能引是因,然後感得所引之果,那不是就有了嗎?有了,那十二支假定說就算這樣的話,那麼前面已經引了,說能引是什麼?無明、行、識,這個是能引的因;然後呢所引的引起的果是什麼?果是名色、六入、觸、受。到了這個地方夠了啊,後面為什麼還有愛等,這要它幹什麼?這不是沒有用了嗎?所以說,「後生愛等是不應道理」。哦,這個說不通的。假定說,你說是兩重因果的話,

【若如第二,】
如果是要顯示兩重因果,

第二是說兩重因果。

【則後重因果中缺無明行及因位識,前因果中缺愛取有。】
後一重的因中缺少無明、行和因位識,前一重的因又沒有愛、取、有。換句話說,後一重的因中沒有無明、行以及因位識,直接出現愛取;前一重的因中雖然有因位識,但沒有經過愛、取的潤發增上勢力,也不會現前名色等,因此都有次第不完整的過失。

是啊!那你要兩重因果的話,它這個引生的因是無明、行、識;是,前面是由無明、行、識引得來的;這後面第二次的話,那個無明、行、識就沒有了,所以說「後重因果中缺了無明、行及因位識」,這是一個缺陷。「前因果中缺愛、取、有」,這麼……前面實際上呢,它那個兩重是什麼呢?前面就是無明、行、識這個「能引」,引出名色、六入、觸、受「所引」,這是第一重因果;然後呢愛、取、有,這個是「能生」,生起這個生、 (p209) 老死「所生」,不是兩重因果,是吧?這兩重因果,假定你現在講兩重因果的話,那麼後面這個因果當中,從愛、取、有到這個果位上的生、老死,卻沒有能引的無明、行,這個不行;反過來,前面這個能引當中,無明、行、識卻沒有能生的愛、取,這個又缺乏了,這個又不行。所以他提出這問題,提出來。
所以關於這個地方他是辯論得很細,辯論得很細,目前我們在座的有一些同學,不一定有這個力量去體會到,那不妨。但是呢,只要講完了這個圖以後,你們只要肯努力一點的,稍微努力,不是大努力啊,這個概念就很清楚。我剛才一再說,這個概念清楚了以後,你整個的生死流轉的基本的完全了解,完全了解。而這個生死流轉,不是說像我們單單說的:啊,這人從生,生出來到死好像很遙遠,不是!就是我們從生到死一剎那、一剎那,眼前任何一個時候,無不在這個流轉當中。廣地來看說一期的生死,狹義地來說是剎那之間,都在這個裡邊。而這個裡邊,完完整整地講,都有從無明開始,一直到老死為止的這樣的首尾相連、輾轉相應的這個狀態。所以我們關於這個地方,一定要很清楚明白地弄清楚。關於這裡,這個《瑜伽師地論》上也有的,不過假定說不仔細地說明的話,教普通一般人去看的話,你絕對看不懂,不曉得他說些什麼。現在我們繼續下去。他怎麼講?

② 解答疑惑分二:① 答第一問 ② 答第二問

① 答第一問

(p210) 【答:無過。】
答:沒有犯重複的過失。

說:沒錯,沒有錯。下面解說了。

【謂能引因所引之法,即能生因之所生起,】
以能引因無明、行、因位識這二支半所引的法,就是依靠臨終之前,能生因愛、取、有三支圓滿而得以生起,

「能引因」,前面能引因是什麼?就是無明、行、識,無明、行、識這是三樣能引。「所引」引的什麼呢?引的是名色、六入、觸、受,這個四樣東西,所引的啊就是「能生因之所生起」。第二重因果當中不是說生嗎?生起來這個生,它是個什麼?是個總相,生起來那個總相我們叫生;生了以後,實際上那個生裡邊,就是這個名色、六處、觸、受,所以說「即能生因之所生起」,就是這樣,所以它並沒有缺少,並沒有欠少什麼。就像剛才我們說,一個房子,我們的教室,當你說教室的時候,雖然我並沒有說這個教室裡還有黑板,還有講臺,還有大家的課桌,一定包括在裡頭,否則的話,這個不能算一個教室。這個我們特別說一下,然後呢說:

【所引已生,即於此立生老死故。】
而且當所引的種子性已經生起時,就安立它是生和老死,並沒有重複的過失。

說,雖然是第一重因果所引,引生的,生起了以後,這個名色、六處、觸、受,這 (p211) 些東西到後來,喏,就所以死,死什麼?也就是這些東西死,並沒有別的。譬如說我們說那個教室,說這個教室整個燒光了,當教室燒光的時候,請問這個裡邊的黑板、桌椅難道還在嗎?當然也燒得光溜溜,一樣東西都沒有啊!就是這樣。那麼他為什麼要說兩重因果呢?這個不是問題了嗎?他為什麼要這樣說呢?所以下面問題來了,

【若爾何為說兩重因果耶。】
對方:如此應當將無明、行、因位識和愛、取、有放在一起,將名色、六入、觸、受和生、老死放在一起,這樣不是更簡明嗎?又何必宣說兩重因果?

那為什麼你要說?那你不是這樣就行了嗎?

② 答第二問分三:① 為了顯示果的差別 ② 為了顯示因的差別 ③ 以教證說明

① 為了顯示果的差別

【答:為顯引果苦諦,與生果苦諦相各異故。】
那是為了要顯示所引果的苦諦,和所生果的苦諦各自不同的緣故。

說,這個裡面有個大道理了,這個有絕大的道理了。這個引果的這個苦諦,跟生果的苦諦的行相不一樣的,這個不一樣的。這個同樣的是,譬如說苦諦,同樣的是引、生因果當中,但是它每一支每一支,這個功效、這個行相、這個狀態、這個內容啊,都不一樣,都不一樣。這個所以一定要把它分開來,所以一定要把它分開來。

【前者於所引位唯有種子,自體未成是未來苦,後者已生苦位現法即苦。】
在所引的果位時,只含藏業習所熏的種子,還未起惑造業,所以這時的苦,指的是未來的苦;而在所生的果位時,是由愛取的滋潤,因煩惱造業所生的苦,所以這時的苦是屬於現在的苦。

說前面這個啊,前面這個是引果苦諦是在種子位當中,它那個時候,它那個本體還 (p212) 沒有生,所以雖然有那個潛在這個力量,但是它並沒有苦,雖然說也是屬於苦諦的。後者呢,生起來了以後啊,現法就是苦,這兩個是有絕大的不一樣。可是固然引起來的這個果,固然是不一樣;然後呢沒有引果之前,這個因本身也不一樣,所以前面這個因叫「能引」,前面生這個果叫「所引」[079A] 前面生這個果叫「所引」。後面這個叫作「能生因」,那麼果呢,叫「所生果」。前面這個所引的果,這是種子,並不苦;後面所生的這個果,是現行苦,是苦。所以這個兩個因果之間有這樣的差別。在我們的起心動念當中,到那個時候你用上了,就了解得清清楚楚。所以我們現在眼前很多東西,這明明是苦的,但是我們感受不到,然後呢拼命去集那個因,等到你感受得到就來不及啦!這個裡面有這樣的兩重輾轉關係,所以我們必定要了解說,喔!現在你這個一念哪,雖然感受不到苦,可是這個正是苦的因,使得這個苦的種子策發,將來感苦果的就是它。那麼你對這個有個正確的了解了以後,那個時候你就會努力去修行了。繼續下去。

② 為了顯示因的差別
<第四組>
【又為說明果之受生有二種因,】
另外,為了進一步說明果的受生有兩種因,

同樣的,這個道理剛才前面已經說明了,這個果生起的時候有兩種原因。

p. 184
(p218) 【謂能引因及此所引生起之因,故說二重因果。】
一個是由能引因而引起的果,一個是由所引果而生起的能生因,而引起的果。由於以上兩種原因,因此立兩重因果。

果的生起有的時候,一個是「能引因」,一個是生起的因,所以說兩重因果,所以說兩重因果。那麼

③ 以教證說明

【如〈本地分〉云:「問:識等至受及生老死,若是雜相,何故說為二種相耶?】
如本地分中說:「問:從識、名色到受的所引支,和生老死的所生支,既然互相夾雜包容,為何還要分為兩種不同的相呢?

說,從識到受,這個就是……「及生老死」,這個就是苦相、苦相。就是我們現在分成功惑、業、苦—無明、愛、取三支是惑,是無明相;行跟有是業;然後呢識、名色、六入、觸、受、生、老死這個支是苦相。這個苦相就是雜染的,不同的各式各樣,那麼為什麼你要把它分開來說呢?

【答:為顯苦相異故,及顯引生二差別故。」】
回答是:為了顯示兩種不同的苦諦,以及說明所引、所生果,分別來自能引、能生兩種不同的受生因,所以才要立兩重因果不同的相。」

雖然同樣的是「苦相」沒有錯,可是一個是種子位的,現在不苦,前面說過了;一個呢現行位的,現在就是苦。所以它同樣雖然是苦,是雜染的,但是這個兩個行相不一樣的,第一點。還有呢它這個生果的次第,的的確確有不同的,一個是「引」,一個是「生」,先把這個辨別清楚。

(p219) 【又云:「問:諸支中幾苦諦攝,現法為苦?答:二謂生及老死。】
又說:「問:有那幾支是屬於現法要受的苦諦?回答是:生,以及老死二支。

這個容易。

【問:幾苦諦攝當來為苦?答:識乃至受諸種子性。」】
問:又有那幾支是屬於將來要受的苦諦?回答是:識、名色、六處、觸、受五支。因為只含藏業習的種子,還沒有起惑造業的緣故。」

就是上面已經說過的。

【是故能生之愛與發愛之受,二者非是一重緣起,發愛之受,乃是餘重緣起果位。】
由此可知,能生支的愛、取、有,與由愛、取的潤發,而取後有的識、名色、六處、觸、受的所引支,這兩者並不是屬於同一重的緣起。愛、取、有,是屬於第二重因果的能生因,從識到受,是屬於第一重因果的所引果,一個是因位,一個是果位。

這個一句話,就是我們修行的根本在這裡了,修行的根本在這裡。所以這地方說「能生之愛與發愛之受」,這十二支當中,受的因緣所以愛,那麼愛哪裡來的?因為前面有了受、感受,啊!覺得個感受是可愛的,然後你就愛著;那個感受使你不舒服的,然後呢你就排斥,是乖離愛;還有一種叫捨受。這個兩樣東西彼此間有密切的關係,可以說緊緊地不相分離。欸,妙了!雖然緊緊地不相分離,「兩者非是一重緣起」。嘿嘿,這個就很有趣!它種種的因果緣起的流轉過程當中來說,它並不是在一重緣起當中,是兩重緣起當中的。
哪兩重緣起呢?就是前面這個無明、行、識,是「能引」之因,這個因,對不對?由於這個因而引發名色、六處,然後呢觸、受,這個是「所引」的果,這是第一重 (p220) 緣起,到受為止,到受為止,到這一個地方為止。第二重緣起呢?是愛、取、有,為「能生」之因,能生之因。那麼引發的是什麼呢?「所生」的是什麼呢?生、老死。由於這個愛、取、有為因哪!然後引發生、老死那個果,這第二重緣起,不是一重緣起。
既然不是一重緣起的話,中間這個關鍵在什麼地方,我們找出來。喏,真正的流轉生死,就是不曉得這個關鍵。然後呢你了解了這個關鍵,切斷的地方也從這個地方,這個地方切斷,行了!所以當這個關係你了解了以後,你照著它去做的話,那麼證的果,說一個利根的小乘,叫緣覺。如果萬一我們沒有這麼聰明,那佛告訴你這個受是苦哇!實際上受呢,就是我們現法,眼前一切都是受。為什麼眼前會受啊?到現在為止我們大家都了解了,原來我以前造的種種的業呀,你造了這個業嘛當然現在感得這個東西,你有這個感受啊!這不是很清楚嗎?一重因果對不對?就是以往你造了那些,所以現在有這個感受,就如此而已!
在這個感受上面,你又起種種貪著,告訴你呀!這是錯的。嗯,好,你到此為止,擋住了!如果說你到那時候,到此為止擋住了,不跟無明、觸相應的這個受。你認得了所以生愛是因為無明,現在你認得了,不再生起無明的話,這個愛就不生起。為什麼呀?原來這個都是業感緣起—空,就是這麼一個道理。所以下面你正確認識了以後, (p221) 這個不再無明相應。無明是什麼?就是惑嘛!所以細的地方,或者是說,內在的是無明,因為你不認識,所以生起種種的愛著等等;那麼認識清楚了以後,那個就不生了,擋在那裡。擋在那個地方的話,它這個就不會再引發生死,這個它重要的關鍵。

所以說,如果說我們自己沒有力量能夠辨別得很清楚,信得過佛講—佛告訴你受是苦,苦的嘛固然是苦,快樂的也是苦,是因為這樣的關係,所以不苦不樂它還是苦。那怎麼辦哪?哦,你趕快努力啊!這個時候把生死切斷掉了,把生死切斷掉了!所以這一個地方他只是說明這個,所謂「支分略攝」的這個道理,支分略攝的這個道理。那麼下面呢,就講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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